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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北大医疗产业园区开通危险化学废物回收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北大医疗产业园区危废暂存库(化学类)已于2016年9月7日正式交付使用,为保障产业园区各实验室教学、科研工作的正常开展,现正式开通北大医疗产业园区实验室危险化学废物回收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回收时间:自2016年9月14日起,每周三下午1:30-4:00集中回收废液,各课题组须在规定时间内将实验室危险化学废物送至产业园区12号楼地下一层的危废暂存库(化学类),具体位置详见楼内标识。

   二、回收要求:

   1.桶装废液:装载不得过满(80%为宜,不得超过90%);桶外必须粘贴《危险废物》标签,注明“主要成分”、“安全禁忌”“地址”、“电话”、“联系人”等信息。

   2.试剂空瓶:不得有残留化学品,保留原标签,确保密封后,放置在结实的空纸箱内,用网格隔开。

   3.瓶装试剂:原则上应为过期的废旧化学试剂,确保瓶体完好,瓶口有盖,竖立放置在空纸箱内,用网格隔开;杜绝有机物和无机物的混放,杜绝酸碱混放,杜绝可能发生剧烈反映的物质混放;将课题组负责人姓名标注于纸箱显著位置;瓶装试剂回收时须出示由课题组负责人签字的《北京大学医学部危险化学废物回收清单》,打印清单请登录“实验用品在线询购系统”进入“废液回收”模块进行。

   4.在收集危险废物过程中,如遇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不明物等情况,请与我处产业园区联系人联系,我们会尽快安全接收处置,坚决禁止欺瞒混放。

   5.危险化学废物必须当面交接,如工作人员发现未达到上述要求的,有权不予接收和处置。

   三、化学废物20L专用桶及《危险废物》标签存放在危废暂存库(化学类)左侧“空桶存放处”。自2016年9月12日起,各单位可根据实际情况,结合实验室空间,自行前往领取,无需登记。

   四、设实处产业园区联系人:徐秀军,电话13161897877

 

 

                                   北京大学医学部

设备与实验室管理处

                                             2016年9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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