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公告

首页» 信息公告

关于申请医学部2017年仪器设备维修基金的通知

 各院(所)、中心: 

根据 《北京大学医学部仪器设备维修基金使用管理办法》(北医【2017】部设实字41号)的规定,我处拟启动2017年度“仪器设备维修基金”(以下简称“基金”)申请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基金申请范围和条件:

(一)已加入医学部大型仪器预约共享平台并开放共享的设备;

(二)2017年度可以完成维修的仪器设备。

二、基金的资助比例:

(一)对于2016年度使用机时≥800小时/年的大型仪器设备,按使用机时数和开放共享绩效给予40—60%比例的维修经费资助;

(二)对由于仪器特殊性导致2016年度使用机时<800小时/年的大型仪器设备,如确需资助,需提供各院(所)、中心领导签字、盖章的机时不足的相关说明,经专家论证同意后给予不超过40%比例的维修经费资助。

三、基金的申请和审批

(一)申请人填写《北京大学医学部仪器设备维修基金申请表》,经各院(所)、中心主管领导审核、签字盖章后,报设备与实验室管理处审批。审批通过后,按审批内容与金额,进行维修工作;

(二)学校资助金额超过20万元的项目,原则上应通过专家论证。

四、时间安排

如有意向申请该基金的单位,请于11月24日前将纸质申请表报设备与实验室管理处(行政1号楼305室)。联系人:李慧敏,电话:82801347。

 附件:《北京大学医学部仪器设备维修基金申请表》

 

北京大学医学部

                              设备与实验室管理处

2017年11月14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