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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实验室安全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

  

各院(部)、直属单位:

医学部近期连续发生了多起实验室事故,暴露出医学部在实验室安全管理方面还存在着薄弱环节。为了强化实验室安全意识,防止实验室安全事故发生,确保师生人身安全及校园安全稳定,医学部将于2018年5月8日起开展实验室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全面排查安全隐患,堵塞安全漏洞,确保师生人身安全及校园安全稳定。

二、检查范围和重点

包括但不限于:实验室危险化学品和易燃易爆有毒有害品的使用管理情况,二级单位安全责任机制落实情况,二级单位及实验室的安全管理制度建立和运行情况,对学生的安全教育及培训情况,过期药品、实验室危废的处置情况,应急预案的建立及演练情况等。

三、具体安排

(一)二级单位自查自纠阶段(2018年6月15日前)

1.各相关学院按照要求进行部署动员,参照《高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17》(附件1),组织力量对本单位科研教学实验室及相关场所进行全面检查和自查,深入排查安全隐患,堵塞安全漏洞,强化安全措施,制定完善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2)各相关学院应对自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建立安全隐患台账,及时进行整改,做好整改记录,对短期确实无法整改的要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明确整改计划和整改期限。

(3)各相关学院应于6月15日之前,将本单位实验室安全检查自查报告、《实验室安全隐患自查台账》报医学部实验室安全防护委员会办公室。

(二)检查整改阶段(2018年6月-7月)

设实处组织各院系进行检查整改

(1)听取情况汇报。听取学院内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总体情况介绍和自查、整改工作报告。

(2)查阅相关资料。查看学院自查报告、安全管理组织体系、规章制度、人员培训、安全检查台账、整改报告等。

(3)实施现场检查。参照《高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17》,对重点检查对象逐项进行现场核查。

(4)意见反馈。整理各相关学院安全问题隐患,形成书面报告并反馈到各相关学院。

(三)整改提高阶段(2018年11月底前)

(1)相关学院在收到书面报告1个月内,向学校提交整改报告。其中:已整改的应附整改前后照片或文件等佐证材料,没有整改的需制定整改方案和整改计划,并于3个月内提交整改完成情况报告。

(2)对措施不得力、整改不到位的相关学院及责任人严格责任追究。

(3)教育培训

根据各学院的需求,设实处组织面对教职工、学生的专项安全教育培训。

 

 

附件:

1.高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17

2.实验室安全隐患自查台账

 

 

设备与实验室管理处

2018年5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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