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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召开2019年度拟购设备 论证会(第二批)的通知

 

各院(部),机关各部、处及直属单位:

为了做好顺利完成2019年度仪器设备采购工作的准备,我处结合医学部实际,拟召开2019年度拟购设备论证会(第二批),现将具体安排通知如下:

一、论证范围

原则上符合下列条件、单价大于等于40万元、拟于2019年度采购的大型仪器设备,均需进行采购前论证。

(一)已列入“教育部2019年‘一下’新增设备资产配置预算”的;

(二)已列入2019年修购专项项目的;

(三)已列入教育部、科技部以及其他项目的且资金属医学部计财处管理的。如该项目涉及到的设备已由市级以上主管部门进行论证的,可直接提交论证报告,不参加医学部的论证会;

(四)其他经医学部同意立项急需购买的。

二、论证会的组织

单价大于或等于80万元的设备由设备与实验室管理处(简称“设实处”)组织论证,单价在40-80万元之间的设备由各二级单位组织论证。如二级单位确因购置设备少、单位规模小等原因无法组织论证或所购设备与80万元以上设备属成套或系统设备的,可提交设实处进行论证。

三、工作程序

(一)因设备论证、采购是一项长期性工作,为便于开展工作,请各二级单位确定一名该项工作主管领导和一名工作联系人,并将主管领导、联系人相关信息填入附件1,于2018年12月26日前将电子版发至邮箱huoying2017@bjmu.edu.cn

(二)递交电子版论证材料:各二级单位组织项目负责人认真填写《北京大学医学部申请购买大型仪器设备可行性论证报告》(以下简称《论证报告》),并于2019年1月4日下午5:00前将《论证报告》电子版发至邮箱huoying2017@bjmu.edu.cn。《论证报告》在设实处“下载专区”、“仪器设备采购”一栏中下载。若属于已批复的2019年修购项目中的设备,另需提交经项目负责人签字确认并加盖二级单位公章的设备采购明细扫描件,原件于论证会当天提交。

(三)设实处初审:设实处收到电子资料后进行初审,如有问题及时与二级单位联系人或项目负责人进行沟通。

(四)召开论证会:设实处根据设备类型和学科方向组建评审委员会,召开大型仪器论证会,论证会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论证会其他事项如下:

1.答辩人:项目负责人。如项目负责人不能前来答辩的,需由其授权代表代替答辩,授权代表应持项目负责人出据的签字确认的纸质版授权书,授权书应简要写明项目负责人不能参加答辩的理由。

2.提交资料:答辩前需提交经二级单位签字盖章后的纸质版《论证报告》;

3.答辩形式:答辩人以PPT形式进行报告,时间不超过7分钟;

4.答辩内容:详见附件2

5.专家提问:答辩人汇报完毕后由专家进行提问,汇报人逐一回答,提问、回答时间原则上不超过3分钟;

7.专家评审:根据答辩内容、现场回答情况进行综合打分,给出专家组综合评议意见。

四、注意事项

(一)《论证报告》中仪器设备名称须与预算申报、后期采购保持一致;

(二)属于论证范围但未经论证的设备,后期将无法进入采购环节。

五、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霍  莹、凌思凯:82801359

姚婧婧:82801347

                                                              设备与实验室管理处

             2018年1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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