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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医学部仪器设备(家具)类固定资产管理的通知

各单位:

  近期因配合学校整体建设规划,改善学生住宿条件,许多单位正在进行空间腾挪,提醒注意以下事项:

  一、严格遵守《北京大学医学部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规定,按照“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理清单位设备台账、坚持“能用必用、鼓励调剂“的原则,提高设备使用效率。

  严格执行资产处置审批权限,遵守“先报批,后处置”的原则,未经批准各单位不得擅自随意处置。处置未达使用年限且一次性处置单位价值或批量价值不足1500万元的设备类资产,须经北京大学固定资产处置工作小组审批,确需报废设备,请合理安排时间,尽快办理报废手续。

  二、为避免资产信息不符造成国有资产流失,请各单位加强资产管理工作,定期进行资产盘点,人员变动时及时进行资产信息更新及个人名下资产移交。

  设实处将定期进行资产盘点工作,请各单位务必重视。 

  

  

  设备与实验室管理处

  2021年12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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