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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2年秋季实验室安全检查发现问题整改的通知 北医设实(2022)处字42号

各相关单位:

  根据《医学部关于开展2022年秋季实验室安全检查的通知》的工作安排,对照《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22)》,基础医学院、药学院、公共卫生学院、护理学院、医学人文学院、药物依赖所、精准医疗多组学研究中心、医药卫生分析中心、生物医学工程系、实验科学动物部、医学技术研究院临床药理研究所、国际癌症研究院等单位于9月16日前完成自查自纠工作,并提交了各学院实验室安全检查自查报告。9月19-22日设备与实验室管理处联合保卫处,并邀请基础医学院、药学院和公共卫生学院6位专家,对各实验室进行了安全检查。

  本次检查中护理学院、医学人文学院、医药卫生分析中心、实验科学动物部、医学技术研究院未发现明显的安全隐患。

  检查发现大多数实验室卫生条件、用电安全、管制类化学品管理、气瓶管理等均有显著进步,大多数同学已学会使用洗眼器,大多数实验室在使用液氮罐时注意配套了防护用品。但也发现各单位急救箱中的备用试剂过期、气瓶帽的使用方法不正确等现象普遍存在;已搬迁或正在搬迁的实验室存在环境脏、东西堆积、危废处置不及时、用电不安全等隐患;部分未实验室人员太多、消防通道堵塞现象严重等等。本次检查发现各类安全隐患多达403项,涉及229个房间。实验室安全隐患具体表现为:

  一、学院有安全责任体系、安全管理制度、培训准入制度等,但新入驻科技楼的部分实验室如国际癌症研究院等单位相应的管理制度,无值日台账、应急预案等文件,药学院部分实验室如产业园区13号楼107室对外聘人员未进行系统培训;科技楼部分实验室安全信息牌信息不全,部分实验室缺应急预案和值日台帐等文件;部分实验室学生不会使用洗眼器等。

  二、生理楼部分实验室(314、316、317、321、234)正在搬迁,存在杂物堆积、危废处置不及时、用电隐患较多、管制类试剂(硝酸银、丙酮)未严格管理等问题,需立即整改。药学楼、国重楼部分实验室已经搬迁完毕,但空调,通风仍然运行,气瓶未及时搬离。建议正搬迁的实验室认真检查确认实验室的水、电、气、废旧试剂情况,及时清理隐患。

  三、实验室工作人员防护意识不够,个别学生穿着短袖、短裤进入实验室;个别实验室依然有实验室内饮食的现象。

  四、化学安全问题依然是这次检查中发现的主要问题,化学废弃物未及时清理、废液桶缺标识及废液桶未放托盘内;部分实验室的化学试剂管理依然存在试剂标签不规范、试剂混放、管制类化学品未做到双人双锁管理、管制类化学品台账记录不规范、危化品直接堆放于地面、通风橱内堆放试剂、存放量超标等现象。其中临床药理所306室管制类化学品管理不规范,需要立即整改。

  五、气瓶管理进步较大,大多数实验室配置了气体浓度报警器并能正常使用;但多个实验室将钢瓶帽放置在正在使用的气阀上或在已有钢瓶帽的气瓶顶部,造成一定安全隐患。部分钢瓶无使用状态标牌、未固定。卫生楼部分实验室(215、236、424)、药学楼一层西侧楼道气瓶存放数量较多,需配置气体浓度报警器。

  六、用电隐患和消防通道堵塞现象依然存在:用电隐患主要表现为插座使用不当、电吹风在未使用情况下不拔出电源等现象;药学楼部分实验室内物品堆积,环境较差,且整楼的水压不足,大多数洗眼器无法正常使用;基础医学院生理楼304室多个冰箱严重超期使用,建议及时更新。生理楼321、生化楼228、239、232、233房间门、消防通道被堵;科技楼1509,1413,1409消防通道被堵;药学楼109、129、413、414等房间人员太多、物品多,疏散通道不畅;希望以上各实验室立即整改畅通疏散通道。

  七、面积较大的实验室(科技楼、产业区部分实验室)均是多个课题组共用,检查发现,共有实验室的课题组之间对相互研究课题可能存在的隐患了解不够、安全管理相对独立,发现安全隐患后存在相互推诿现象,希望共用实验室的课题组能协调安全管理、统筹安排,共同维护实验室安全。

  

  本次检查结果详见北京大学实验室安全检查系统(简称“检查系统”,使用说明见附件),相关问题隐患整改需要通过检查系统完成。请各学院管理员、各实验室安全员登录检查系统,查阅安全隐患,于2022年9月30日前10点前,完成整改并上传整改后的图片。后期,医学部将组织专家对各实验室整改情况进行复查。

  需要特别指出的是,由于时间、人员有限,本次检查未能对照教育部安全检查项目逐一检查,同时也存在部分实验室未能进入的情况。建议实验室严格按照《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22)》及《北京市实验室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范(DB11/T 1191.2-2018)》所列项目逐条逐项进行自查以排除隐患,确保实验室安全。

  

  建议各单位立即召开党政联席会议,专题讨论整改方案,落实安全责任制,尤其加强实验室安全准入培训,危险化学品的日常使用、存储等要从学院、系级层面统筹考虑。要将检查意见传达到每一个PI,并督促实验室落实。对危险性较大的安全隐患,应当立即整改;对因条件所限短期难以解决的,应拿出整改方案,限期完成;对于学院自身难以完成整改的,应当及时上报学校,统筹解决。对于存在安全隐患且不能及时整改的实验室及个人,根据《北京大学医学部实验室安全责任追究实施细则(试行)》进行处罚。

  附件:

  1、《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22)》

  2、北京大学实验室安全检查系统学院管理员用户手册

  3、北京大学实验室安全检查系统房间负责人用户手册

  设备与实验室管理处

  2022年9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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