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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学部关于开展2023年秋季实验室安全检查的通知 北医设实(2023)处字23号

   

各相关单位:

  根据教育部《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23)》(附件1)、《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北京地区高校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专项治理工作的通知》(京教函[2023]73号)(附件2)、《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北京地区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的通知》(京教函[2023]130号)(附件3)、《北京市海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做好开学季校园特种设备安全工作的通知》(附件4)的精神,为确保实验室安全有序运行,及时发现排除安全隐患,根据学校安全管理工作总体计划,设备与实验室管理处将联合保卫处开展医学部2023年秋季实验室安全检查,具体安排如下:

  一、检查范围

  医学部所有实验室和试剂库、源库。

  请各实验室配备备用钥匙,确保医学部检查组检查时能打开每个实验室。

  二、检查方式与时间安排

  本次检查采取自查与抽查相结合的方式。

  2023年9月1日-9月15日,各院(系、所、中心)按照“全覆盖、零盲区”的总体要求进行自查,深入开展安全隐患全面排查工作,并于9月15日上午10点前,各学院管理员登录北京大学实验室安全检查系统(http://labsafety-check.pku.edu.cn/page/#/)提交学院自查报告(使用说明详见附件5)。自查期间,务请共用实验室的各课题组在实验室台显著位置张贴本课题组信息牌,并在检查系统内更新相关数据。各单位自查报告检查结果中需明确危化品和特种设备检查及整改情况(自评报告建议模板详见附件6)。

  2023年9月18日-9月22日,医学部组成检查组结合各学院自查报告,对全校实验室进行检查,并请各实验室房间负责人登录北京大学实验室安全检查系统于9月28日上午10点前提交整改报告(使用说明详见附件7)。

  2023年9月25日-28日,医学部检查组复查,与各单位一起“回头看”、检查落实整改情况。

  三、检查内容

  1.根据教育部《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23)》,重点检查院系安全责任体系建设情况、实验室安全相关制度建设情况、实验室安全培训情况、危险化学品包括剧毒、易制毒、易制爆及一般危化品的采购、领取、使用、储存情况、危险废物分类与处置情况、实验室内安全设施、特种设备等,将特别关注酒精灯的使用及微生物相关安全情况(见附件8、9)。

  2.根据《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北京地区高校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专项治理工作的通知》,重点检查机构设置、制度建设、科研实验、安全操作、采购管理、储存管理、使用管理、气瓶管理、设备设施、教育培训、废弃危险化学品收集与处置、应急管理及消防安全等。

  3. 根据《北京市海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做好开学季校园特种设备安全工作的通知》,请各单位摸清特种设备数量、种类及设备状况、安全隐患,制定特种设备专项应急救援预案,并定期开展演练。本次重点检查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及使用记录等。

  附件:

  1.《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23)》

  2.《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北京地区高校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专项治理工作的通知》(京教函[2023]73号

  3. 《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北京地区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的通知》(京教函[2023]130号

  4. 《北京市海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做好开学季校园特种设备安全工作的通知

  5.  北京大学实验室安全检查系统学院管理员用户手册

  6.  北京大学医学部实验室安全检查自评报告模板

  7. 北京大学实验室安全检查系统房间负责人用户手册

  8.  国家卫生健康委关于印发人间传染的病原微生物目录的通知

  9.  医学部酒精灯使用注意事项

  

  设备与实验室管理处

  2023年8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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