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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召开2024年度拟购大型仪器设备论证会的通知 北医[2024]部设实字13号

  

各学院、医院,机关各部、处及直属单位:

  为了做好2024年度仪器设备采购工作,设备与实验室管理处(以下简称“设实处”)结合医学部实际,拟召开2024年度拟购大型仪器设备论证会,现将具体工作安排如下:

  一、论证范围

  拟于2024年采购、预算单价在50万元以上(含)的大型仪器设备,均需进行采购前论证。未通过采购论证的不得购置。

  如设备已由上级部门通过论证,可直接提交论证报告,不再参加医学部组织的论证会。

  二、论证会的组织

  单价在100万元以上(含)设备由设实处组织集中论证。

  单价在50(含)-100万元之间的设备由各二级单位组织论证。如因购置设备少或与100万元以上设备属成套设备的,可申请参加设实处组织的集中论证。

  三、论证安排

  (一)提交论证材料

  各项目负责人请于2024年3月20日下午17:00前将纸质版《北京大学医学部申请购买大型仪器设备可行性论证报告》(以下简称《论证报告》)提交至医学部设备管理办公室(医学部行政1号楼305室),电子版发送至邮箱sikailing@126.com。(《论证报告》模板可在设实处网站“下载专区-仪器设备采购”一栏中下载)。

  《论证报告》需由项目负责人、二级单位分管领导签字(临床医学院由设备主管部门领导签字),加盖二级单位公章(临床医学院由设备主管部门盖章)。

  纸质版《论证报告》可由各二级单位统一报送,也可由各项目经办人单独报送。

  原则上本年度只组织一次集中论证,后续不再统一组织。

  (二)审核论证材料

  设实处依据医学部设备采购管理相关规定对《论证报告》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组织专家论证会。

  (三)专家论证会

  设实处根据设备类型和学科方向组建评审委员会,召开大型仪器论证会:

  1.答辩时间:初步定于3月下旬,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答辩顺序依据纸质版《论证报告》复核情况确定。

  2.答辩人:项目负责人。如项目负责人不能前来答辩,授权他人答辩的,授权代表需提供项目负责人签字的纸质版授权书,并简要写明项目负责人不能参加答辩的理由。

  3.答辩形式:项目负责人以PPT形式进行报告,报告时间不超过5分钟。

  4.答辩内容:

  (1)申购理由:该仪器设备涉及的研究领域与学科平台,以及应用领域和应用前景、承担在研科研项目(省部级及以上项目)、人才培养及学科建设对该仪器设备需求的必要性和紧迫性等;

  (2)该仪器设备和主要配件的先进性和适用性;

  (3)拟购仪器设备前期调研情况:包括该类仪器的技术指标、产品质量、科学性、先进性及国内外同类型设备使用情况描述(至少三家),本单位现有同类仪器设备的购置年代、使用情况和年使用率,如需要通过免税进口该仪器,请说明进口该设备的必要性及可行性(主要从“与同类国产设备相比”来阐述)等;

  (4)必要条件落实情况:经费来源、运行费来源、配套设备及维修经费、放置地点、使用仪器设备的技术队伍等;

  (5)仪器设备共享计划;

  5.专家提问:答辩人汇报完毕后由专家进行提问,汇报人逐一回答;

  6.专家评审:专家组根据答辩内容、回答情况进行综合评审,最终给出是否通过论证的专家组综合评议意见。

  四、注意事项

  (一)为保证后续采购工作的顺利进行,《论证报告》中仪器设备名称不要含品牌、型号、专利技术等指向性名词,且须与预算申报、后期采购申请材料名称保持一致;

  (二)属于论证范围但未通过论证的设备,后期将无法进入采购环节。

  五、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凌思凯 姚婧婧

  联系电话:82801359 82801347

  北京大学医学部

  2024年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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