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仪器设备采购论证
(一)哪些仪器设备购置前需要论证
按照国家规定,如果您拟购的设备单价在40万元(含)以上,则需进行论证。论证前应填写《北京大学医学部申请购置大型仪器设备可行性论证报告》,(表格的填写范例见“《北京大学医学部申请购置大型仪器设备可行性论证报告》的填写范例”),经院系主管院长审批后报至我处。论证专家组一般由5-7人单数组成,其中应有1-2名外校专家,其余校内专家尽量来自我校不同学院,其中同一学院原则上不超过2人。
(二)论证实施细则
1、单价40万元(含)-80万元(不含)大型仪器设备,由院(系、所、中心)主持论证,填写《北京大学医学部申请购置大型仪器设备可行性论证报告》,并提交至设备与实验室管理处。
2、单价80万元(含)—400万元(不含)的大型仪器设备,由设备与实验室管理处主持论证。
3、400万元(含)以上的大型仪器设备,由医学部主管主任主持论证。
论证详细情况您可咨询我处设备管理办公室:李慧敏,许嘉珉,电话:82801347、828013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