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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落实《关于调整学校仪器设备招标采购限额标准和竞价采购目录的通知》的通知(北医设实(2020)处字3号)

关于落实《关于调整学校仪器设备招标采购限额标准和竞价采购目录的通知》的通知

北医设实(2020)处字3号

各学院、医院,机关各部、处及直属单位:

根据北京大学实验室与设备管理部2019年12月26日下发的《关于调整学校仪器设备招标采购限额标准和竞价采购目录的通知》精神,经医学部采购领导小组讨论,结合医学部工作实际,现将医学部仪器设备采购限额标准、竞价采购、设备采购付款流程进行调整,调整内容如下:

一、仪器设备招标采购限额标准调整

医学部仪器设备招标采购限额标准从国内设备人民币20万元(含)、进口设备人民币40万元(含)统一调整为人民币50万元(含),即单台或批量预算金额在50万元(含)以上的仪器设备采购项目,须报医学部设备与实验室管理处(简称“设实处”,下同)进行招标采购。

新标准自通知下发日开始执行。

二、仪器设备采购论证限额标准调整

设备论证限额标准由人民币单价40万元(含)调整为单价50万元(含)。单价50万元(含)以上、100万元(不含)以下的仪器设备,由各院(系、所、中心)主持论证,设实处审批;单价100万元(含)以上、400万(不含)以下的仪器设备,由设实处主持论证、医学部主管主任审批;单价400万(含)以上的仪器设备,由医学部主管主任主持论证、审批。

新标准自通知下发日开始执行。

三、“北京大学仪器设备竞价采购平台(医学部)”采购流程调整

1.教学科研单位购置“北京大学竞价采购目录”(见附件1,依据国家及学校相关政策按期更新)内、单台预算金额在1000元(含)以上、单台或批量预算金额50万元以下的仪器设备,须通过“北京大学仪器设备竞价采购平台(医学部)”采购。

2.行政后勤单位购置“北京大学竞价采购目录”内、单台预算金额在人民币1000元(含)以上、单台或批量预算金额50万元以下的仪器设备,按照《中央预算单位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执行,须报设备与实验室管理处施行集中采购。

流程调整自下学期开始执行。

四、国内自行采购流程调整

1.竞价采购目录外、单台或批量预算金额在人民币50万元(不含)以下的仪器设备采购项目,由项目所在单位参照政府采购方式和程序,自行组织采购,并留存采购档案,作为检查或审计所需。

2.国内自行采购合同流转时,设实处同步进行采购信息公示,公示期不少于两个工作日。

流程调整自通知下发日开始执行。

五、仪器设备采购付款流程调整

为加强设备采购业务的内部控制和风险防范,自通知下发之日起,采购项目合同签署后,由项目负责人根据合同约定按照医学部计财处规定付款(付款所需资料详见附件2、附件3)。

附件1:北京大学2020年竞价采购目录

附件2:国内招标设备采购付款所需资料清单

附件3:进口免税设备采购付款所需资料清单

设备与实验室管理处

2020年2月26日

附件1:北京大学2020年竞价采购目录

本目录参照《中央预算单位2017—2018年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的规定,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制定。目录会依据国家及学校相关政策按期更新。

序号

目录项目

备注

1

台式计算机

包括台式计算机主机、台式计算机显示器,不包括图形工作站

2

便携式计算机

包括笔记本电脑、平板电脑,不包括移动工作站

3

服务器



4

计算机网络设备

指网络交换机、网络路由器、网络存储设备、网络安全产品

5

复印机

不包括印刷机

6

多功能一体机



7

打印设备

指喷墨打印机、激光打印机、热式打印机,不包括针式打印机和条码专用打印机

8

扫描仪

指平板式扫描仪、高速文档扫描仪、书刊扫描仪和胶片扫描仪,不包括档案、工程专用的大幅面扫描仪

9

投影仪



10

空调机

指除中央空调(包括冷水机组、溴化锂吸收式冷水机组、水源热泵机组等)、多联式空调(指由一台或多台室外机与多台室内机组成的空调机组)以外的空调

附件2:国内招标设备采购付款所需资料清单(根据计财处规定将随时更新)

国内招标设备付款依据《北京大学医学部国内设备采购合同》签署的付款方式和医学部计财处相关规定,付款时所需资料清单分两种情况准备:

情况1:一次性付款:即签署的是货到验收合格后一次性付清设备全款的采购合同。

1.电汇凭证(计财处报账大厅领取或计财处网站下载,下同)

2.北京大学医学部报销凭证(计财处报账大厅领取或计财处网站下载,下同)

3.发票(原件)(中标方提供,下同)

4.发票真伪核验截图

5.大额资金审批表(计财处报账大厅领取或计财处网站下载,下同)

6.北京大学医学部国内设备采购合同(原件)(设实处完成合同流转后,通知老师领取,下同)

7.北京大学医学部设备报销凭证(医学部)(即固定资产建帐凭证,在“实验室与设备管理信息系统(医学部)”里打印)

情况2:分次付款:即签署的是分两次或多次付款的采购合同。

一、首次付款,付款清单如下:

1.电汇凭证

2.北京大学医学部报销凭证

3.发票(原件)

4.发票真伪核验截图

5.大额资金审批表(支付金额≥5万)

6.北京大学医学部国内设备采购合同(原件)

二、支付尾款,设备到货验收后,请用户老师将“验收报告”提交设实处设备办,加盖设实处公章,并及时完成固定资产建账。付款清单如下:

1.电汇凭证

2.北京大学医学部报销凭证

3.尾款发票(原件)

4.发票真伪核验截图

5.大额资金审批表(支付金额≥5万)

6.北京大学医学部设备报销凭证(医学部)(即固定资产建帐凭证,在“实验室与设备管理信息系统(医学部)”里打印)

附件3:进口免税设备采购付款所需资料清单(根据计财处规定将随时更新)

进口免税设备的外贸合同签署完毕后,需到计财处办理借款手续,设备到货验收合格后需到计财处办理偿还借款手续。相关材料设实处会协助提供。

一、外贸合同签署完毕,借款清单如下:

1.电汇凭证

2.北京大学医学部借款凭证

3.大额资金审批表(支付金额≥5万)

4.设备代理进口委托协议(原件)(设实处提供)

二、设备到货验收合格后,请用户老师将“验收报告”提交设实处设备办,加盖设实处公章,并及时完成固定资产建账。偿还借款清单如下:

1.北京大学医学部偿还借款报销凭证

2.发票(原件)

3.进出口代理业务结算单(原件)(设实处提供)

4.北京大学医学部设备报销凭证(医学部)(即固定资产建帐凭证,在“实验室与设备管理信息系统(医学部)”里打印)

如存在补付尾款的情况,请一并提供以下材料:

5.电汇凭证

6.大额资金审批表(支付金额≥5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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