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制爆化学品库安全管理规定
一、易制爆化学品库须设两名保管员,实行双人双锁、双人收发,双人登记管理制度。
二、库房钥匙由两名保管员分别掌管,保管员同时到场方可打开库房门。两名保管员必须同时进出库房,不得单独一人进库作业。
三、易制爆化学品出库须经单位主管领导审批同意;易制爆化学品按需出库,当班(日)用不完的及时退库。
四、易制爆化学品出入库须进行核查登记,对品种、数量、时间、领用人(入库人)、用途等信息进行详细登记。
五、出入库易制爆化学品时,领用人(入库人)、保管员应在易制爆化学品帐册和流向记录上签字。
六、易制爆化学品经营企业每天核对易制爆化学品出入库情况,易制爆化学品账目日清月结。
七、易制爆化学品生产、使用、储存单位每月不少于2次核对库存易制爆化学品数量和出入库情况。
八、单位安全主管负责人对易制爆化学品库的检查每月不少于一次。
九、建立易制爆化学品库安全检查记录,如实记录核对和检查易制爆化学品情况。
十、易制爆化学品严格实行安全管理责任制;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主管负责人、部门负责人、保管员、使用人员各负其责。
十一、易制爆化学品出入库流向记录和易制爆化学品库安全检查记录至少保存一年。
十二、制定易制爆化学品库事故应急处置预案,明示处置流程和报警电话。
易制爆化学品库保管员职责
一、负责易制爆化学品出入库和保管工作。
二、严格执行《易制爆化学品库安全管理规定》,实行双人双锁管理,不得将分管钥匙交与他人。
三、两名保管员要相互监督,要同时进出库房,不得单独进入库房作业,严禁无关人员进入库房。
四、严格履行易制爆化学品出入库登记手续。对易制爆化学品出入库品名、数量等应进行认真核对登记并签字。
五、清楚库内易制爆化学品的帐物及储存情况。经营单位保管员应每天核对易制爆化学品出入库情况,日清日结;其它单位保管员每月不少于2次核对库存易制爆化学品数量和出入库情况,并做相应记录。
六、发现库内易制爆化学品帐物不符或防盗门、窗、技防设施等异常时,及时向单位领导汇报。
七、保持易制爆化学品库内整洁、库内易制爆化学品按规定码放。
易制爆化学品库技术防范系统使用管理规定
一、未经公安部门批准,任何人不得随意关闭系统或更改系统设置。不得在系统计算机上玩游戏或复制、拷贝与本系统无关的文件或程序。
二、未经公安部门批准,不得随意调阅、查看系统历史记录。任何人不得复制、更改或删除系统历史记录文件。
三、值守人员要坚持对系统进行日巡检、交接班制度,发现系统故障要及时报修,不得拖延、推诿,并将处理结果认真填写好记录。
四、监控人员应严格按操作规程正确使用监控系统相关设备(报警、视频、巡更等设备),正确处理系统报警,熟悉系统出现故障后的上报程序。
五、监控报警系统发生故障后,及时向主管领导上报,并做好详细记录(记录故障发生的时间、原因及处理情况等)。
六、值班期间如遇有入侵危险时要立即启动报警紧急按钮,并及时向上级汇报情况。
易制爆化学品库技防监控室安全管理规定
一、易制爆化学品库技防监控室是安全防范系统重要场所,不准无关人员入内,对进入监控室的检查人员应进行详细登记。
二、保持技防监控室内清洁整齐,不准在监控室内摆放、堆放与工作无关的物品。
三、保持操作台面和机柜上清洁整齐,不准放置水杯、食物、及其它物品。
四、不准在系统运行记录本、操作台和其他设施上乱涂乱画,不得在监控室计算机上安装电子游戏软件或者利用手机上传图片、歌曲等。
五、不准在系统UPS不间断电源上插接手机充电器。
六、值班期间不准睡觉、打牌、喝酒或从事其它影响正常值班的活动 。
七、在任何情况下,监控室24小时内均应保证双人值守,严格落实反锁门制度,值守人员不得擅离职守。
易制爆化学品库技防监控室值守人员职责
一、熟悉岗位职责和各项管理规章制度。
二、按时到岗值班,值班期间坚守岗位,不擅离职守。
三、熟练掌握技术防范系统的操作、使用方法,及应急措施和应急处理器材的使用方法。
四、技防监控室值守人员应定时对易制爆化学品库及安全防范设施进行安全巡查,并做好值守记录备查。
五、熟记易制爆化学品突发事件报警流程,及有关领导、单位、部门的联系电话或报警电话。
六、交接班时交接清楚值班情况,做好交接班登记。
七、值班期间要尽职尽责,认真填写值班记录,认真记录当班期间发生的事情、发现的问题及处理情况。
八、库房内无人时,应及时布防。
九、技术防范系统发生故障后,及时向主管领导上报,并详细记录故障发生的时间、原因及处理情况等。
十、接到报警信号后应及时核实,发现破坏、盗窃、抢劫行为,应及时采取相应的有效措施,并按流程报警。
十一、及时发现和处置易制爆化学品库周围异常情况,勿让无关人员靠近库房或在库房附近逗留。
十二、值守人员应爱护报警控制室的设施设备,保持报警控制室内的环境卫生及技防设施的清洁整齐。
十三、对系统需要维护或入侵报警或视频监控不能满足正常工作需求时,应及时向领导反映汇报,以保障技防系统正常运行。
十四、积极配合公安部门的安全检查,并将检查情况及结果及时向主管领导汇报。
十五、值班时间(或交接班时间)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