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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置实验动物尸体及医疗废弃物

 医学部委托实验动物部统一负责联系实验动物废弃物的工作。

  (1)您在暂时储存动物尸体时,应该用医疗废弃物专用袋(黄色)装好并密封后放入专用的冰箱储存。塑料袋上应标记动物数量、实验时间、操作人以及动物处死方式,以便后期查询。

  (2)您可在每个月的第一个星期三将实验动物废弃物送交医疗废弃物暂存点(生理楼西侧平房),送交时您应该:

  a. 将实验动物废弃物装入医疗废弃物专用袋(黄色),再外套另一层(黄色)专用塑料袋,用封口胶纸密封;针头等尖利物品放入专用利器盒。专用塑料袋可向实验动物中心索取,专用利器盒自备。

  b. 送交实验动物废弃物时,您还须同时在实验动物中心登记《实验动物相关废弃物登记表》。

  c. 您不能把经有害生物、化学毒品及放射性污染的实验动物尸体、肢体和组织等混杂在实验动物废弃物中。

         联系人:张淑英,电话:25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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