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部)及直属单位:
根据上级相关单位要求,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医学部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有效预防实验室安全事故的发生,确保元旦、春节及寒假期间的校园安全,保障师生员工人身财产安全,现就各单位实验室安全工作要求如下:
一、单位领导务必高度重视,要采取不同形式,专门布置和强调实验室安全工作,力求通知和要求到每一个实验室、每一个人。
二、建立本单位的实验室安全管理体系,强调实验室主任负责制,实验室设立安全员,负责本实验室的安全自查和隐患整改。
三、彻底开展一次实验室安全自查和隐患整改工作,自查的重点内容和要求如下:
1、实验室安全具体负责人是否明确?是否有安全教育和宣讲(安全准入制度)?是否有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等相关制度?
2、危险化学物品(尤其是易燃易爆类)的保管、使用、存放是否安全,是否符合国家和学校规定?
3、高压气瓶是否正确固定、是否存在漏气现象?
4、特殊仪器设备(包括高压类、高速运转类、高温高压类、高温类、低温类仪器设备)的状况是否安全,有无操作规程?
5、实验废弃物是否做到分类收集和妥善存放?
6、消防通道是否畅通?
7、水、电、气和门窗等环境设施是否完好,电线是否存在私接、老化、串联、接线板直接放置地面等现象?
8、实验室个人安全防护装备是否齐备、是否佩戴?
9、实验室物品摆放是否合理有序,卫生状况是否整洁?
10、实验室生物安全、辐射安全管理是否存在隐患?
*注:剧毒品、精神麻醉品、放射性同位素不允许实验室私自采购和存放!
四、时间要求
2015年12月24日至12月31日,为各单位开展自查和隐患整改阶段,对检查中发现的隐患进行集中整改,切实解决存在的安全隐患问题;对因客观条件不能立即完成整改的隐患,落实安全管理措施;对随时可能发生危险的,应暂停使用直至危险消除;对自身无力整改的隐患,要研究解决办法,形成相应的整改建议报有关部门。各单位将自查情况和存在隐患情况于12月31日下班前报至医学部实验室安全防护委员会办公室。邮箱: xulisen@bjmu.edu.cn、wy7002@bjmu.edu.cn联系人:许立森、王莹
五、实验室安全工作检查:
2016年元月上旬,医学部实验室安全防护委员会联合相关职能部门对全校各实验室进行安全大检查,检查各实验室整改落实情况。对未进行自查和隐患整改的实验室,按《北京大学医学部实验室安全奖惩实施细则》(北医(2014)部设实字153号)的规定,约谈学院(所、中心)主管领导和实验室负责人,并依情节严重程度追究相应责任。
实验室安全工作是学校发展和稳定之基。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实验室安全工作,认真开展自查,切实做到人员落实、任务落实、责任落实。在此基础上,要定期开展师生安全教育和培训活动,不断完善各项规章制度,积极构建实验室安全保障体系,建立和完善实验室安全管理长效机制。
北京大学医学部
2015年1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