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部)、直属单位:
根据北京大学《关于开展2016年度北京大学实验室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的通知》精神,结合医学部实际情况,现将评选工作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名额、程序及时间安排:
(一)名额:2016年拟在医学部本部和附属医院评选出北京大学实验室工作先进集体5个,其中院、系级实验室不低于3个;先进个人8名,其中承担实验室安全管理的人员不低于4名。
(二)程序
1.推荐。各二级单位积极评选或推荐本单位实验室和实验室工作人员参加医学部组织的评审答辩会,并于2016年3月31日前将二级单位主管领导签字盖章的推荐表纸质版和电子版交于医学部设备与实验室管理处。先进集体的推荐名额为二级单位各1名;先进个人的名额为基础医学院2名,药学院2名,其余二级单位各1名。
2. 医学部评审。医学部将成立评审小组,拟于4月上旬对各二级单位上报的参评单位和个人进行公开答辩、评审,评审时按照同级别或同类别实验室、同岗位人员进行评定,确定侯选名单。
3. 公示。候选名单将在医学部范围内公示一周,广泛接收监督。
4. 上报审批。公示通过后,将公示结果报医学部部务会讨论、报请北京大学批准。
二、参评范围
(一)先进集体:列入医学部和附属医院建制的各类实验室
(二)先进个人:实验室管理员(包括实验室安全员、仪器设备管理员、实验室基本信息统计员)、实验技术人员、实验教学人员。
三、评选条件
凡在近五年内未发生过任何安全事件,且在2014年4月至2016年3月期间、符合以下评选条件的实验室和实验室工作人员均可申请参加此次评选活动。
(一)实验室先进集体
1、体制与队伍
(1)实验室管理体制健全、合理;
(2)人员层次、结构、数量合理,全体人员爱岗敬业,具有较强的团队精神。
2、完成任务
(1)承担教学任务的实验室,教学任务饱满,教学效果良好,在实验教学内容、方法上进行探索和改革,注重培养学生的创新意识和创造能力,并获得突出的理论或实践效果;
(2)承担科研任务及测试服务的实验室,能够按计划要求完成任务,成绩显著,用户反映良好。
3、科学管理
(1)实验室有完善的管理制度并落实执行;
(2)所有仪器设备使用、维护良好,最大限度地为教学、科研服务,协作共用,资源共享。
4、安全卫生
(1)实验室安全防护措施得当,并积极落实学校各项安全制度;能够定期主动地排查安全隐患并积极采取有效措施治理安全隐患;能够保障实验室工作安全高效运行等;
(2)实验室环境整洁卫生,无污染。
(二)实验室工作先进个人
1、工作态度和作风
(1)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具有高度的安全意识和责任意识,教书育人,为人师表;
(2)热爱实验室工作,努力钻研业务,积极主动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并能在工作中团结协作,互相配合。
2、成绩和贡献
在以下某一或某几方面成绩显著或做出贡献者:
(1)在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方面成绩显著者;
(2)在仪器设备固定资产的管理、使用、维护维修等方面成绩显著者;
(3)在实验室信息统计、上报、总结分析方面成绩显著者;
(4)积极开发、研制仪器设备、实验装置并取得优秀成果者;
(5)积极为教学、科研创造良好的实验条件,任务完成出色者。
四、奖励形式
对获奖的集体和个人将颁发证书和奖金。
附属医院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奖金由附属医院承担。
联系 人:王莹
联系电话:82801311
联系地址:医学部细胞楼北侧西北区小院101室
E-Mail:wy7002@bjmu.edu.cn
北京大学医学部
2016年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