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系、实验室:
近日收到北京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北京市教育委员会联合发文《关于开展北京地区高校科研实验室危险化学品风险评估工作的通知》(京安监发[2016] 41号)(附件1)。根据文件要求,我校涉及使用危险化学品(依据2015版“危险化学品目录”)的各级、各类实验室均要求开展危险化学品风险评估工作。现将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工作内容:
各院系、实验室进行危险化学品风险自查工作,填报《在京高校科研实验室危险化学品风险自查表》(附件2)、《剧毒品目录》(附件3);梳理院系、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根据自检自查情况进行制度完善和隐患整改工作。
二、工作时间安排:
各实验室按要求如实填写《自查表》、《剧毒品目录》并加盖院系公章,于2016年7月11日下班前将纸质版交到设备与实验室管理处(西北区小院101室),自查表、剧毒品目录电子版发至邮箱xulisen@bjmu.edu.cn。
三、联系方式:
联系人:许立森 王莹
联系电话:82801485 82801311
邮 箱:xulisen@bjmu.edu.cn
附件1:关于开展北京地区高校科研实验室危险化学品风险评估工作的通知
设备与实验室管理处
2016年7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