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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6年度北京大学医学部科研实验室安全检查的通知

全校各单位:

近日收到教育部科技司《关于开展2016年度高校科研实验室安全检查的通知》(教技司[2016]308号)(附件1)。根据文件要求,为巩固2016年度教育系统“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成果,确保教育系统危险化学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取得实效,教育部科技司将继续开展高校科研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为此北京大学组织开展了北京大学科研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根据学校的检查安排,现将医学部相关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工作内容

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要求,重点对医学部科研实验室的危险品(尤其是剧毒化学品及放射性物品)管理使用及其他安全隐患开展专项检查和整治,进一步健全医学部科研实验室的安全监管责任体系和长效工作机制,有效预防和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确保师生安全和校园稳定。

二、工作安排

1.实验室自查自纠阶段(2016年9月20日-26日)

各院系、实验室按要求进行部署动员,结合自身实际,制定安全检查与专项整治实施方案,可参照《高校科研实验室安全检查对照表(2016)》(附件2),组织力量对实验室及相关场所进行全面检查和自查,并对自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依据《高校科研实验室安全隐患自查台账》(附件3)建立隐患台账,及时进行整改,并做好整改记录。

各实验室需对剧毒化学品和放射性物品进行重点清查,如有发现,请及时联系设备与实验室管理处处理,联系人:许立森,联系电话82801485

各实验室于2016年9月26日之前将《高校科研实验室安全隐患自查台账》(附件3)电子版发至xujiamin@bjmu.edu.cn;纸质版(院系签字盖章)交至设备与实验室管理处实验室办许嘉珉(细胞楼北侧小院)。

2.学校现场检查阶段(2016年9月27日-30日)

学校组织成立实验室安全检查小组,并随机选取若干实验室进行现场检查。检查内容包括:听取各实验室自查和整改口头报告;查阅各实验室相关规章制度及安全检查台账等资料;现场检查实验室危化品使用、储存情况;危废处理情况;检查小组向实验室反馈现场检查情况。

3. 专项工作总结阶段(2016年10月10日-22

(1)安全隐患整改阶段(10月10日-15日)

各院系根据自查和抽查中发现的隐患进行梳理并逐一整改。

(2)学校总结阶段(10月18日-22日)

学校组织各相关院系,总结检查中存在的共性问题和个性问题,进一步探讨加强我校科研实验室管理的长效机制。

三、联系方式

各科研实验室在开展上述工作中如遇问题,请及时与实验室与设备管理部联系。

联系人:许嘉珉 许立森

联系电话:82801311 82801485

邮箱:xujiamin@bjmu.edu.cn

 

附件1:关于开展2016年度高校科研实验室安全检查的通知.pdf

附件2:高校科研实验室安全检查对照表(2016).doc

附件3:高校科研实验室安全隐患自查台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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