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学部各有关单位:
按照设备管理相关要求,请各单位设备管理员核查本单位设备标签,重点检查单价40万元(含)以上大型仪器设备,要求每台设备均要有标签,并粘贴在显著位置以便查询。检查中如发现设备标签缺失损坏情况,请及时与设备与实验室管理处联系补打标签。
联系人:尹宇孚
联系电话:82802311
设备与实验室管理处
2016年9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