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部)、直属中心:
近期,在实验室安全检查中,发现有部分实验室将生物废弃物混在生活垃圾中处理,如:生物实验用的手套、针头、培养皿等。在此提醒各实验室,医学部对于生物性废弃物有明确的处理方式及途径,不允许按普通生活垃圾处理。生物性废弃物的范围及处理方式如下:
生物性废弃物,包括病理性废弃物,指检验检疫用生物材料(如:血液、尿液、组织样本尸体等);感染性废物,指所有直接接触并可能携带有残留生物材料的一切实验用物品废弃物(如:血袋、培养皿、试管、纱布、纸巾等);损伤性废弃物,指具有尖锐破坏性质的物品(注射针头、注射器、输液管、手术刀、破裂玻璃器皿)。
处理方式:病理性废弃物及感染性废弃物,需使用黄色医疗废物垃圾袋打包,损伤性废弃物需装入黄色利器盒中,由实验室自行送至动物部医疗废物暂存处(生理楼西侧)暂存,动物部定期委托专业公司回收处置。
黄色医疗废物袋和损伤性利器盒可在实验动物部以成本价领取或在“医学部实验用品询购系统”下单采购。
请各单位切实加强生物性废弃物管理,消除实验室安全隐患。我处将在年底全校安全检查中对各单位落实情况进行检查。
设备与实验室管理处
2016年1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