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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实验室废弃物处置的通知

 

入驻北大医疗产业园区的各实验室:

    2017221日收到北大资源物业经营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北大医疗产业园管理处《致北大医疗产业园入园企业告知书》(简称告知书),指出12号楼13号楼134层生活垃圾中混有大量实验废弃物,存在安全隐患,从2017220日暂停两个楼的生活垃圾收取处理工作,要求我单位入驻产业园区的实验室进行自查整改,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要求进行垃圾分类处理。

根据告知书内容,请相关实验室严格按照以下要求进行:

一、严格进行垃圾分类,生活垃圾中禁止混入任何实验废弃物。实验废弃物根据分类要求,使用有标识的专业塑料袋盛装后,送至指定地点,由专业处置机构进行处置。

二、实验室医用废弃物处置要求:

(一)实验人员防护使用的一次性橡胶手套,无纺布口罩和帽子集中放置在黄色的医疗垃圾袋。

(二)实验室中使用过的尖锐物品,如注射针头、手术刀装入黄色利器盒中。

(三)进行动物实验和生物实验产生的废弃物,如血液制品、组织样本、动物尸体、血袋、培养皿(塑料)、注射器(不含针头)、输液管(不含针头)等,放置于黄色医疗垃圾袋。

(四)实验中产生的培养皿(玻璃)及类似的玻璃制品,放入加盖的塑料桶中,把桶盖进行密封。

(五)实验中产生的塑料枪头,一次性离心管(塑料),一次性的试管(塑料)等,放置于黄色医疗垃圾袋;注意一定不能残留化学试剂,含有易燃易爆成分。

(六)实验动物相关的垫料垃圾放置在黄色的医疗垃圾袋。

盛装实验室医用废弃物所需黄色医疗垃圾袋、利器盒及塑料桶,请各实验室自行购买,经过分类包装的生物废弃物暂时存在实验室,等实验动物科学部确定了回收流程后,再依据要求集中放置在13号楼地下一层医用废弃物库暂存,由专业处置机构进行处理。

三、实验室化学废弃物的处置要求:

(一)桶装废液:装载不得过满(80%为宜,不得超过90%);桶外必须粘贴《危险废物》标签,注明“主要成分”、“安全禁忌”“地址”、“电话”、“联系人”等信息。

(二)试剂空瓶:不得有残留化学品,保留原标签,确保密封后,放置在结实的空纸箱内,用网格隔开。

(三)瓶装试剂:原则上应为过期的废旧化学试剂,确保瓶体完好,瓶口有盖,竖立放置在空纸箱内,用网格隔开;杜绝有机物和无机物的混放,杜绝酸碱混放,杜绝可能发生剧烈反映的物质混放;将课题组负责人姓名标注于纸箱显著位置;瓶装试剂回收时须出示由课题组负责人签字的《北京大学医学部危险化学废物回收清单》,打印清单请登录“实验用品在线询购系统”进入“废液回收”模块进行。

(四)在收集危险废物过程中,如遇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不明物等情况,请与我处产业园区联系人联系,我们会尽快安全接收处置,坚决禁止欺瞒混放。

(五)危险化学废物必须当面交接,如工作人员发现未达到上述要求的,有权不予接收和处置。

       化学废物20L专用桶及《危险废物》标签存放在危废暂存库(化学类)(12号楼地下一层)左侧“空桶存放处”。各实验室可根据实际情况,结合实验室空间,自行前往领取,无需登记。

       四、处理流程

(一)实验室医用废弃物处置由医学部科学实验动物部负责,具体流程请关注科学实验动物部通知要求。

(二)实验室化学废弃物处置由设备与实验室管理处负责,每周三下午1:30-4:00集中回收废液,请各课题组须在规定时间内将实验室危险化学废物送至产业园区13号楼地下一层的危废暂存库(化学类),具体位置详见楼内标识。有任何问题联系许立森,8280148513501263617

请广大师生务必严格按照以上要求,做好实验室废弃物分类处理工作。如发现违规现象,学校将严肃处理当事人和所在实验室负责人。

 

 

 

                            北京大学医学部设备与实验室管理处

                              北京大学医学部实验动物科学部

                                                2017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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