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部)、直属单位:
为了进一步推动医学部大型仪器的使用与共享,及时完成教育部、科技部对学校大型仪器设备使用情况的调查,我处将于2017年4月24日起开展大型仪器使用及共享情况核查工作,具体如下:
一、核查范围
凡属于医学部固定资产,单价≥40万元人民币的大型仪器设备。
使用机时核查范围:2016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
二、核查方式
设实处专人现场查看与网络统计相结合。
三、核查内容
(一)大型仪器使用机时数核查
1. 已加入医学部大型仪器预约共享平台的仪器,将依据电源控制器记录的机时,确定该仪器的使用、共享机时。对已安装电源控制器但未启用的大型仪器,课题组需书面说明详细情况和原因,该仪器的使用、共享机时数以纸质版仪器使用记录为依据进行统计;
2. 未加入医学部大型仪器共享平台的仪器,以纸质版仪器使用记录为依据进行统计;
(二)教育部、科技部大型仪器使用情况调查中其他数据的填写。
其他数据需仪器负责人通过校内门户登陆“实验室与设备管理信息系统”填报,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
四、核查时间安排
核查时间:2017年4月24日至2017年5月12日。
五、特别提示
请各单位务必高度重视,认真填报。
特此通知。
附件:
设备与实验室管理处
2017年4月21日
附件1:
“实验室与设备管理信息系统--大型仪器设备使用调查模块”
操作流程
1. 进入医学部设备与实验室管理处网页http://lab.bjmu.edu.cn/ ,点击“实验室与设备管理信息系统”。
2. 用户登录身份认证平台,进入系统。
3. 点击“设备管理”模块项下的“大型仪器设备使用查询--维护大型仪器使用信息”条目。
4. 点击“选择仪器负责人”,输入仪器负责人职工号,即可看到需要填报的设备信息。
5.点击设备信息,填写调查表,填写完毕后按“提交”键。
本次数据填报时间范围:2016年1月1日-2016年12月31日,大型仪器使用总机时小于800小时的大型仪器需说明原因,原因不少于20个汉字,请各单位在5月12日前完成网上数据填报工作。
如有问题请及时与我处联系。
联系人:系统使用技术支持: 姚婧婧 电话: 82802311
大型仪器数据填报: 李慧敏王莹 电话:82801347
附件2:
大型仪器使用情况调查表填写说明
注意:本次数据填报时间范围是2016年1月1日-2016年12月31日
1.使用机时(教学):本年用于教学工作的机时数。根据仪器设备使用记录按教学方面统计机时数。
2.使用机时(科研):本年用于科研工作的机时数。根据仪器设备使用记录按科研方面统计机时数。
3.使用机时(社会服务):本年用于社会服务(指对北京大学以外的单位测试)的机时数。根据仪器设备使用记录按社会服务方面统计机时数。
4. 使用机时(其中用户自行测试):指用户自行(非机组人员)上机测试、观察样品的机时数。
使用机时=前处理时间(预热、抽真空等) + 测试时间+ 后处理时间(冷却等)
5. 测试样品数:本年在本仪器设备上测试、分析的样品数量,按照原始记录统计填报。同一样品在一台仪器上测试,统计测样数为1,与测试方法和次数无关。
6. 培训人员数(学生):本年在本仪器上培训的能够独立操作的学生数,不包括各种形式的参观人数。按照原始记录统计填报。
7. 培训人员数(教师):本年在本仪器上培训的能够独立操作的教师数,不包括各种形式的参观人数。按照原始记录统计填报。
8. 培训人员数(其他):本年在本仪器上培训的能够独立操作的其他人员数,不包括各种形式的参观人数。按照原始记录统计填报。
9. 教学实验项目数:本年利用本仪器设备开设的列入教学计划的实验项目数。
10. 科研项目数:本年利用本仪器设备完成的各种科研项目或合作项目数。
11. 社会服务项目数:本年利用本仪器设备完成的为校外承担的社会服务项目数。
12. 获奖情况(国家级):利用本仪器设备在本年获得的国家级奖励情况。
13. 获奖情况(省部级):利用本仪器设备本年获得的省部级奖励情况。
14. 发明专利(教师):利用本仪器设备在本学年教师获得的已授权发明专利数,不含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
15. 发明专利(学生):利用本仪器设备在本年学生获得的已授权发明专利数,不含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
16. 论文情况(三大检索):本年利用本仪器设备发表论文情况。三大检索指:SCI、EI 、ISTP。
17. 论文情况(核心刊物):本年利用本仪器设备在核心期刊发表论文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