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3月27日至30日,设实处沈如群处长带领崔洪伟副处长、实验室办许嘉珉主任参加了北京大学主办的“辐射安全与防护”初级培训班。
依据《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许可管理办法》(环境保护部令第3号)及《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管理办法》(环境保护部令第18号)规定:使用放射性同位素、射线装置的单位从事辐射工作的相关人员必须通过辐射安全和防护专业知识及相关法律法规的培训和考核。取得辐射安全培训合格证书的人员,应当每四年接受一次再培训。北京大学自2016年通过北京市环境保护局评估,取得举办辐射安全与防护初级培训班资格。
辐射安全与防护是确保在核技术的研究、开发和应用的各个阶段,所产生的辐射对从业人员、公众和环境的不利影响降低到可接收的水平,避免辐射事故发生的必要手段和措施。设实处高度重视辐射安全与防护工作,由沈如群处长带队,组织相关人员参加了本次培训,系统接受了辐射安全相关法律法规、放射性基础知识、辐射防护、辐射安全监管、辐射监测、放射性废物管理、辐射事故应急等内容培训,并通过了书面考试,取得了《辐射安全与防护培训合格证书》,为进一步做好医学部辐射安全与管理工作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设备与实验室管理处
2018年4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