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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大型仪器使用及共享情况核查的通知

 

各院(部)、直属单位:

根据科学技术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三部委共同印发的《国家重大科研基础设施和大型科研仪器开放共享管理办法》国科发基〔2017289号,进一步摸清医学部大型仪器设备使用和管理情况,避免闲置浪费,推动开放共享,及时完成教育部、科技部对学校大型仪器设备使用情况的调查,我处将于2018423日起开展大型仪器使用及共享情况核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核查范围

凡属于医学部固定资产,单价≥40万元人民币的大型仪器设备。

使用大型仪器机时核查范围:201711日至2017 1231日。

二、核查方式及时间

核查时间:2018423日至2018518日。

1.各单位自查并填报数据(2018423-430日)。

2.设实处专人现场查看与网络统计相结合(2018430-518日)。

三、核查内容

(一)大型仪器使用机时数核查

1.已加入医学部大型仪器预约共享平台的仪器,将依据电源控制器记录的机时,确定该仪器的使用、共享机时。对已安装电源控制器但未启用的大型仪器,课题组需书面说明详细情况和原因,该仪器的使用、共享机时数以纸质版仪器使用记录为依据进行统计;

2.未加入医学部大型仪器共享平台的仪器,以纸质版仪器使用记录为依据进行统计;

(二)教育部、科技部大型仪器使用情况调查中其他数据的填写

其他数据需仪器负责人通过校内门户登陆“实验室与设备管理信息系统”填报,各临床医学院以科室为单位进行数据填报,具体相关操作流程见附件。

四、特别提示

1.设实处将依据本次核查的结果,对大型仪器使用机时情况进行公示。

2.本次核查的结果将作为医学部大型仪器设备维修基金的审批依据。

3.本次调查结果将上报医学部,作为医学部审批下一年度大型仪器设备采购的参考依据。

请各相关单位务必高度重视,认真填报。

特此通知。

联系人:尹老师82802311

 

附件:

1.“实验室与设备管理信息系统--大型仪器设备使用调查模块”操作流程。

2.大型仪器使用情况调查表填写说明。

3.医学部40万以上大型仪器(教育部)

4.医学部50万以上大型仪器(科技部)

设备与实验室管理处

2018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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