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请医学部2018年仪器设备维修基金的通知
各院(部、所)、中心:
根据 《北京大学医学部仪器设备维修基金使用管理办法》(北医【2017】部设实字41号)的规定,我处拟启动2018年度“仪器设备维修基金”(以下简称“基金”)申请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基金申请范围和条件:
(一)已加入医学部大型仪器预约共享平台并开放共享的设备;
(二)2018年度产生的维修费用。
二、基金的资助比例:
(一)对于2017年度使用机时≥800小时/年的大型仪器设备,按使用机时数和开放共享绩效给予40—60%比例的维修经费资助;
(二)对由于仪器特殊性导致2017年度使用机时<800小时/年的大型仪器设备,如确需资助,需提供各院(所)、中心领导签字、盖章的机时不足的相关说明,经同意后给予不超过40%比例的维修经费资助;
(三)购买维保合同及单独购置配件的不在申请范围之内。
三、基金的申请和审批
(一)申请人填写《北京大学医学部仪器设备维修基金申请表》,经各院(所)、中心主管领导审核、签字盖章后,报设备与实验室管理处审批。审批通过后,按审批内容与金额,进行维修工作;
(二)学校资助金额超过20万元的项目,原则上应通过专家论证。
四、时间安排
如有意向申请该基金的单位,请于10月30日前将纸质申请表报设备与实验室管理处(医学部行政1号楼311室) 联系人:尹老师,电话:82802311。
附件:《北京大学医学部仪器设备维修基金申请表》
设备与实验室管理处
2018年10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