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确保元旦及寒假期间校园安全稳定,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切实做好岁末年初学校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教发厅函〔2018〕197号),设备与实验室管理处将联合保卫处开展医学部2018年岁末年初实验室安全检查,具体安排如下:
一、检查范围
包括各院(系)教学、科研实验室(中心),各国家级、省(部)级重点实验室和研究中心以及实验用品、实验废弃物暂存场所等。
二、检查内容
重点检查各实验室(中心)安全管理制度、安全保障措施、应急预案以及实验室安全用电、用气、特殊仪器设备使用、危险化学品的使用及存储、实验室危险废弃物暂存及处置和自我检查记录等。
三、检查方式
以各单位实验室安全自查为主,医学部相关部门组织抽查。
四、检查要求
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实验室安全工作,在医学部抽查前,对照教育部《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18)》要求,对本单位实验室进行全面安全隐患排查,并做好检查记录。
五、时间安排
自查时间:2018年12月20日至31日。
医学部抽查:2019年1月2日至11日。
附件:
1.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切实做好岁末年初学校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2.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18)
设备与实验室管理处
2018年1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