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
为切实贯彻落实上级有关加强中秋、国庆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要求,确保双节期间实验室安全,防止实验室安全事故发生,医学部将于近期开展秋季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一、检查范围
医学部所有实验室和试剂库、放射源库。
二、检查方式与时间安排
本次检查采取自查与抽查相结合的方式。
9月9日-9月15日,各院(系、所、中心)按照“全覆盖、零盲区”的总体要求进行自查,深入开展安全隐患全面排查工作。
9月16日-9月20日,学校组成检查组抽查。
9月21日-9月27日,回头看落实整改情况。
三、检查内容
1.着重检查各院系安全责任体系建设及相关制度建设情况,如院系安全委员会、实验室安全责任人职责是否明确,是否落实到位;危险化学品管理规范,操作流程,使用、存储和送贮规定是否齐全,是否有可操作的应急方案等;
2. 实验室安全教育与安全文化建设情况;
3.危险化学品尤其是管制类化学品(剧毒、易制毒、易制爆)的领取、使用、存放情况,如台账是否规范、账物是否相符、使用保管是否合规等;
4.危险废弃物的分类与处置情况;
5.其它:气瓶安全,用电安全,辐射安全,生物安全、特种设备安全等。
请各单位根据《教育部关于加强高校实验室安全工作的意见》(见附件1)《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19)》(见附件2)、结合今年春季、安全月检查及教育部检查发现的问题,切实做好自查、整改工作,同时配合学校检查组进行抽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在限定时间内完成整改。
设备与实验室管理处
2019年9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