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医院,机关各部、处及直属单位: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党中央、北京大学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预防控制工作的部署,进一步减少人员流动,阻断疫情传播,现对疫情期间简化设备采购业务说明如下:
一、设备论证:
根据北京大学实验室与设备管理部2019年12月26日下发的《关于调整学校仪器设备招标采购限额标准和竞价采购目录的通知》精神,设备论证限额标准由人民币单价40万元(含)调整为单价50万元(含)。因疫情原因,近期设实处不再集中组织设备论证会,由各二级单位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完成设备论证工作,在提交招标申请时一并报送《北京大学医学部申请购买大型仪器设备可行性论证报告》。
论证报告中第八项“课题负责人”处需由课题负责人签字;第九项“院(系、所)、中心领导意见”处需由二级单位负责人签字及单位盖章。第十项“专家组综合评议意见”处需由二级单位至少组织5名以上奇数高级职称专家签署评审意见。
二、设备招标:
根据北京大学实验室与设备管理部2019年12月26日下发的《关于调整学校仪器设备招标采购限额标准和竞价采购目录的通知》精神,医学部仪器设备招标采购限额标准从国内设备人民币20万元(含)、进口设备人民币40万元(含)统一调整为人民币50万元(含),即单台或批量预算金额在人民币50万元(含)以上的仪器设备采购项目,须报医学部设备与实验室管理处进行招标采购。
申请人请填报《北京大学医学部仪器设备招标项目采购审批表》、《技术文件》、《北京大学医学部申请购买大型仪器设备可行性论证报告》,邮件发送至设实处采购工作负责人。
三、设备进口免税:
申报材料包括:
(1)《北京大学医学部进口免税仪器设备自行采购项目申报表》
(2) 附件1《北京大学进口科教用品免税用途说明》
(3) 附件2 《北京大学医学部外贸合同商务条款》
(4) 配置报价单
(5) 设备宣传彩页
临床医学院附加文件:
(6)《北京大学临床医学院教授从事教学科研活动情况说明》
(7) 附件《科研项目任务书》
申请人将以上申报材料邮件发送至设实处采购工作负责人。
四、北京大学竞价采购目录内设备的采购(通用设备)
本学期末之前,通用设备采购政策保持不变。疫情期间,如协议供货商不能满足用户需求,可以通过政府采购网或京东等其他途径自行购买,需填写《北京大学医学部国内设备自行采购项目申报表》,发送到设实处李慧敏老师邮箱:wuzichu@bjmu.edu.cn。
五、设备采购合同流转
用户老师将电子版《北京大学医学部国内设备自行采购项目申报表》和合同扫描件发送邮件至yjj@bjmu.edu.cn(邮件注明已经过项目负责人审核同意)。设实处合同送审流转完毕后会通知用户老师拿纸质版合同到行政1号楼305办公室加盖合同章。
六、设实处采购人员信息
采购工作负责人:姚婧婧;电话:13811244283、82801347;邮箱:yjj@bjmu.edu.cn;
其他工作人员:凌思凯、霍莹、张爱:82801359;李慧敏:82801347;
七、注意事项:
1、业务申报表均可在设实处网页“下载专区”下设的“仪器设备采购”栏下载;
2、因财务报账或归档需要的纸质文档,可在疫情结束后补办盖章、签字手续。
3、申请人发送电子邮件时请注明申请人、项目负责人的姓名、联系电话、申请人的手机号;
4、其他采购工作流程仍保持不变,如有变化另行通知。
设备与实验室管理处
2020年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