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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加强疫情防控期间实验室安全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 附属医院、直属单位:

  为落实教育部、学校疫情防控工作最新精神及工作部署,配合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现就进一步加强疫情防控期间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通知如下:

  1.严格落实实验室安全准入制度。疫情防控期间,未受过实验室安全准入培训且向学校报备的人员不得进入实验室。

  2.疫情防控期间,实验室负责人应做好合理规划、有序使用,避免多人在实验室内聚集。实验过程中,应做好消毒及个人防护,保持实验室内空气流通。若有师生出现新冠肺炎疑似症状应立刻终止实验,及时采取相关疫情防范措施。

  3.加强实验室安全巡查。各单位应强化疫情防控期间实验室的安全巡查工作,加强对实验室(包括未使用的实验室),各类危险品,仪器设备特别是大型、特种仪器设备的安全巡查,并做好巡查记录。

  4.涉及新冠病毒研究与攻关项目的实验室和实验人员,应严格按照国家相关要求进行,并向设备与实验室管理处备案(备案表见附件1,附属医院向本单位主管部门报备)。相关实验所需具体要求参考附件2《新型冠状病毒实验室生物安全指南》(第二版)。

  5.规范使用防疫消毒品。疫情防控期间,实验室应科学规范使用防护用品和消毒喷剂。室内使用酒精时,要保证良好通风,远离明火谨防闪点引爆。使用含氯消毒剂(如84消毒液)时,应佩戴橡胶手套,严禁与其他消毒或清洁产品混用,最好不要用于衣物的消毒。消毒剂应适量存放于阴凉通风处,远离火种、热源,避免阳光直射。

  联系人:俞赤卉

  联系电话:82801311

  邮箱:ych@bjmu.edu.cn 

   

  

  设备与实验室管理处

  2020年3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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