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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召开2021年度拟购设备论证会(第一批)的通知

各院(部),机关各部、处及直属单位:

为了做好2021年度仪器设备采购工作,我处结合医学部实际,拟召开2021年度拟购设备论证会(第一批),现将具体安排通知如下:

一、论证范围

原则上已列入教育部、科技部以及其他项目的且资金属医学部计财处管理的,单价大于等于50万元、拟于2021年度采购的大型仪器设备,均需进行采购前论证。如该项目涉及到的设备已由市级以上主管部门进行论证,可直接提交论证报告,不参加医学部的论证会。

二、论证会的组织

单价大于或等于100万元的设备由设备与实验室管理处(简称“设实处”)组织论证,单价在50-100万元之间的设备由各二级单位组织论证。如二级单位确因购置设备少、单位规模小等原因无法组织论证或所购设备与100万元以上设备属成套或系统设备的,可提交设实处进行论证。

三、工作程序

(一)递交电子版论证材料:

各项目负责人请于2021年3月12日下午17:00前将需经设实处组织论证的《北京大学医学部申请购买大型仪器设备可行性论证报告》(以下简称《论证报告》)电子版发至邮箱huoying2017@bjmu.edu.cn,纸质版《论证报告》于答辩日前提交至设备管理办公室(医学部行政1号楼305)。《论证报告》模板详见附件,也可在设实处网站“下载专区-仪器设备采购”一栏中下载。

若属于已批复的2021年修购项目/双一流中的设备,另需提交经项目负责人签字确认并加盖二级单位公章的设备采购明细扫描件发至邮箱huoying2017@bjmu.edu.cn

(二)设实处初审:设实处收到电子资料后进行初审,如有问题及时与项目负责人进行沟通。

(三)论证答辩安排:

设实处根据设备类型和学科方向组建评审委员会,召开大型仪器论证会,因疫情原因,论证会的形式、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论证会其他事项如下:

1.答辩人:项目负责人或经项目负责人授权的答辩人代表。

2.提交资料:答辩前需提交经二级单位签字盖章后的纸质版《论证报告》;

3.答辩形式:答辩人以PPT形式进行报告,时间不超过7分钟;

4.答辩内容:

(1)申购理由:该仪器设备涉及的研究领域与学科平台,以及应用领域和应用前景、承担在研科研项目(省部级及以上项目)、人才培养及学科建设对该仪器设备需求的必要性和紧迫性等;

(2)该仪器设备和主要配件的先进性和适用性;

(3)拟购仪器设备前期调研情况:包括该类仪器的功能指标、产品质量、科学性先进性及国内外同类型设备使用情况描述、如需要通过免税进口该仪器,请说明进口该设备的必要性及可行性(主要从“与同类国产设备相比”来阐述)、本单位现有同类仪器设备的购置年代、使用情况和利用率等(特别指出:已购置大型仪器的年使用机时是否达到800小时);

(4)必要条件落实情况:经费来源、运行费来源、配套设备及维修经费、放置地点、使用仪器设备的技术队伍等;

(5)仪器设备是否共享。

5.专家提问:答辩人汇报完毕后由专家进行提问,汇报人逐一回答,提问、回答时间原则上不超过3分钟;

6.专家评审:专家组根据答辩内容、回答情况进行综合评审,最终给出是否通过论证的专家组综合评议意见。

四、注意事项

(一)《论证报告》中仪器设备名称须与预算申报、后期采购申请材料保持一致;

(二)属于论证范围但未经论证的设备,后期将无法进入采购环节;

(三)答辩人如不是项目负责人本人,请提供纸质版授权书,简要写明项目负责人不能参加答辩的理由,并由项目负责人签字。

五、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霍  莹:82801359

 

附件:北京大学医学部申请购买大型仪器设备可行性论证报告(2021版)

 

设备与实验室管理处

2021年3月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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