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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开展2021年度(第二批)仪器设备采购论证的通知

  

  各项目负责人:

  为了做好2021年度仪器设备采购工作,我处结合医学部实际,拟召开2021年度拟购设备论证会(第二批),现将具体安排通知如下:

  一、论证范围

  原则上已列入教育部、科技部以及其他项目的且资金属医学部计财处管理的,单价大于等于50万元、拟于2021年度采购的大型仪器设备,均需进行采购前论证。如该项目涉及到的设备已由市级以上主管部门进行论证,可直接提交论证报告,不参加医学部的论证会。

  二、论证会的组织

  单价大于或等于100万元的设备由设备与实验室管理处(简称“设实处”)组织论证,单价在50-100万元之间的设备由各二级单位组织论证。如二级单位确因购置设备少、单位规模小等原因无法组织论证或所购设备与100万元以上设备属成套或系统设备的,可提交设实处进行论证。

  三、论证安排:

  (一)递交电子版论证材料:

  各项目负责人请于2021年5月16日下午17:00前将需经设实处组织论证的《北京大学医学部申请购买大型仪器设备可行性论证报告》(以下简称《论证报告》)电子版发至邮箱huoying2017@bjmu.edu.cn,纸质版交至设备管理办公室(医学部行政1号楼305)。《论证报告》模板可在设实处网站“下载专区-仪器设备采购”一栏中下载。

  (二)设实处初审:设实处收到电子资料后进行初审,如有问题及时与项目负责人进行沟通。

  (三)论证答辩:

  1、答辩时间:2021年5月20日下午13:30

  2、答辩地点:医学部行政1号楼411会议室

  3、答辩安排:项目负责人以PPT形式进行报告,报告时间不超过7分钟。答辩PPT请于2021年5月19日上午12:00前发至邮箱huoying2017@bjmu.edu.cn。答辩内容包括:

  (1)申购理由;

  (2)该仪器设备和主要配件的先进性和适用性;

  (3)拟购仪器设备前期调研情况;

  (4)必要条件落实情况:经费来源、运行费来源、配套设备及维修经费、放置地点、使用仪器设备的技术队伍等;

  (5)仪器设备是否共享;

  所有专家提问后答辩人一次性回答,回答问题时间原则上不超过3分钟。专家组根据答辩内容、回答情况进行综合评审,最终给出是否通过论证的专家组综合评议意见;

  答辩人如不是项目负责人本人,请提供纸质版授权书,简要写明项目负责人不能参加答辩的理由,并有项目负责人的签字。请各项目负责人按通知要求提交相关材料并按时参加论证会,以免影响设备的采购执行。

  四、联系方式:

  霍莹 82801359

  

  设备与实验室管理处

  2021年5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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