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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调整医学部设备家具类资产报废业务流程的通知 北医设实(2021)处字24号

  

  

各学院(部),机关各部、处及直属单位:

  为深入推进“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聚焦师生实际难题,设实处结合实际工作,对医学部设备家具类资产报废业务流程进行优化,具体调整如下:

  一、增加设备使用年限查询功能:打开“实验室与设备管理信息系统(http://sbxt.bjmu.edu.cn/lemis/ssologin.do)”,打开“我的设备”,其中第10列为最低使用年限。打开“系级设备查询”,第25列为最低使用年限。最低使用年限详见《教育部直属高校固定资产最低使用年限表》(设实处网页-下载专区-仪器设备管理)。

  

  

  

  二、北京大学仪器设备报废申请表(医学部)增加未达年限表格:打开“实验室与设备管理信息系统(同上)”,提交报废申请,系统自动区分已达年限和未达年限,当天提交的报废申请单系统按照已达和未达进行合并打印。

  

  

  

  三、优化未达使用年限设备报废审批流程:未达使用年限且应淘汰报废的仪器设备(单价10万元以下)报废申请不需要单台件申报,可以在资产系统里批量提交审批;单价10万元(含)以上的设备仍需单台件申报。

  同时需组织技术鉴定小组进行鉴定,小组成员至少5人,由设备管理员、系主任、具有副高职称的相关专业对口的技术专家组成鉴定小组,并推举组长一名,写出鉴定结果并分别签字,同时附详细文字说明,分别由二级单位(学院、直属单位)签字盖章后,报设备与实验室管理处汇总后,报北京大学固定资产处置工作小组审批。

  四、根据新版高等学校固定资产分类及代码,防盗门和门禁系统属于土地、房屋及构筑物,不属于设备类资产,不需在资产系统中进行建账。

  

  以上调整自通知下发日开始执行。 

  

  设备与实验室管理处

  2021年6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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