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医院,机关各部、处及直属单位:
为贯彻落实财政部《关于开展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工作的通知》(财库〔2020〕10号)有关要求,我部所实施的仪器设备采购项目应当按规定公开采购意向。根据我部实际情况,现就政府采购意向公开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采购意向公开的内容
采购意向按仪器设备采购项目公开。采购项目专指按项目实施的集中采购目录以内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单个项目100万元及以上)的仪器设备采购项目。采购意向公开的内容主要包括采购项目名称、采购需求概况、预算金额、预计采购时间等。
二、采购意向公开的时间及要求
采购意向公开时间应当尽量提前,原则上不得晚于采购活动开始前30日。我部采购意向需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中央主网公开,采购意向公示满30日的采购项目才可以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发布招标公告。请各单位按照通知的要求提前做好采购意向公开,以免影响设备采购执行效率。
具体填报内容请参考附件1《政府采购品目分类目录》和附件2《采购意向公开明细表模板》,我处于每个月25日将所收集的采购项目集中在“政府采购意向公开系统”进行公开。
三、联系方式
联 系 人:凌思凯、霍 莹
联系电话:82801359
北 京 大 学 医 学 部
2021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