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项目负责人:
为了做好2022年度仪器设备采购工作,医学部设备与实验室管理处(以下简称“设实处”)结合医学部实际,拟召开2022年度拟购大型仪器设备论证会,现将具体工作安排如下:
一、论证范围
拟于2022年度采购、预算金额50万元以上(含)的大型仪器设备,均需进行采购前论证。未通过采购论证的不得购置。
如需论证的设备已由上级部门进行过论证,可直接提交论证报告,不再参加医学部组织的论证会。
二、论证会的组织
单价100万元以上(含)的设备由设实处组织集中论证。
单价在50-100万元之间的设备由各二级单位组织论证。如二级单位因购置设备少、单位规模小等原因无法组织论证或所购设备与100万元以上设备属成套或系统设备的,可申请参加设实处组织的集中论证。
三、论证安排
(一)设备论证材料提交
各项目负责人请于2021年10月22日下午17:00前将经单位审批后的纸质版《北京大学医学部申请购买大型仪器设备可行性论证报告》(以下简称《论证报告》)提交至医学部设备管理办公室(医学部行政1号楼305室),同时通过邮件发送最终电子版。原则上逾期材料不再受理。(《论证报告》模板可在设实处网站“下载专区-仪器设备采购”一栏中下载)。
纸质版《论证报告》需由项目负责人、二级单位分管领导签字(临床医学院由设备主管部门领导签字)。
纸质版《论证报告》可由各二级单位统一报送,也可由各项目经办人单独报送。
(二)设备论证材料审核
设备办会依据医学部设备采购管理相关规定对《论证报告》的规范性和准确性进行审核。为提高工作效率,减少师生往返设备办,各项目负责人可提前将填写好的《论证报告》电子版发送至邮箱huoying2017@bjmu.edu.cn进行初步审核,审核过程中发现问题,设备办会联系项目负责人进行修改,电子版《论证报告》审核后方可打印、签字、盖章,并报送纸质版《论证报告》至北医设备办。
纸质版《论证报告》经设实处审核后,可进入论证答辩环节。
(三)专家论证会
设实处根据设备类型和学科方向组建评审委员会,召开大型仪器论证会:
1.答辩时间:初步定于2021年10月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答辩顺序会依据纸质版《论证报告》复核情况确定。
2.答辩人:项目负责人。如项目负责人不能前来答辩的,需由其授权代表代替答辩,授权代表应持项目负责人出据的签字确认的纸质版授权书,授权书应简要写明项目负责人不能参加答辩的理由。
3.答辩形式:项目负责人以PPT形式进行报告,报告时间不超过5分钟。
4.答辩内容:
(1)申购理由:该仪器设备涉及的研究领域与学科平台,以及应用领域和应用前景、承担在研科研项目(省部级及以上项目)、人才培养及学科建设对该仪器设备需求的必要性和紧迫性等;
(2)该仪器设备和主要配件的先进性和适用性;
(3)拟购仪器设备前期调研情况:包括该类仪器的技术指标、产品质量、科学性、先进性及国内外同类型设备使用情况描述(至少三家)、如需要通过免税进口该仪器,请说明进口该设备的必要性及可行性(主要从“与同类国产设备相比”来阐述)、本单位现有同类仪器设备的购置年代、使用情况和年使用率等;
(4)必要条件落实情况:经费来源、运行费来源、配套设备及维修经费、放置地点、使用仪器设备的技术队伍等;
(5)仪器设备共享计划;
5.专家提问:答辩人汇报完毕后由专家进行提问,汇报人逐一回答,提问、回答时间原则上不超过5分钟;
6.专家评审:专家组根据答辩内容、回答情况进行综合评审,最终给出是否通过论证的专家组综合评议意见。
四、注意事项
(一)为保证后续采购工作的顺利进行,建议《论证报告》中仪器设备名称不要含品牌、型号、专利技术等指向性名词,且须与预算申报、后期采购申请材料内容保持一致;
(二)属于论证范围但未通过论证的设备,后期将无法进入采购环节。
五、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霍 莹:电话:82801359,邮箱:huoying2017@bjmu.edu.cn
姚婧婧:电话:82801347,邮箱:yjj@bjmu.edu.cn
设备与实验室管理处
2021年10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