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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落实《北京大学家具资产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北医设实(2022)处字4号

各学院、医院,机关各部、处及直属单位:

  根据北京大学2021年12月1日印发的《北京大学家具资产管理暂行办法》相关精神,结合医学部工作实际,现将医学部家具配置标准、公开招标数额标准及行政办公家具采购方式进行调整,调整内容具体如下:

  一、家具配置标准调整

  家具资产按用途分为行政办公家具、教学科研家具和后勤服务类家具。行政办公家具配置标准应当符合国家规定的配置标准(详见附件);教学科研或后勤服务类用途的家具,使用人有特殊需求或需要定制且估价较高的,经资产使用单位评估通过后方可实施采购。

  新标准自通知下发日开始执行。

  二、家具公开招标数额标准调整

  家具公开招标数额标准(含所有用途家具)由人民币10万元(含)调整为50万元(含),即单项或批量采购金额达到50万元以上的,必须采用公开招标方式进行采购。

  新标准自通知下发日开始执行。

  三、行政办公家具采购方式调整

  行政办公家具须定点采购,即单项或批量采购金额50万元(不含)以下的家具(木制或木制为主,钢制或钢制为主,铝制、竹藤、塑料等材质,可分别计算),必须到定点企业采购(http://www.zycg.gov.cn,简称央采网)。

  采购方式调整自通知下发日开始执行。

  

  附件:行政办公家具配置标准表

  设备与实验室管理处

  2022年1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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