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
现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2年寒假期间高校实验室安全工作的通知》,望各单位根据通知要求,提高政治站位,落实安全责任,对2021年医学部冬季安全检查中发现的各类安全隐患逐一复查整改,加强试剂耗材消杀处置,加强对学生实验的指导(学生开展实验须有导师或相关实验室安全管理人员指导),确保寒假期间实验室安全。具体内容详见附件。
附:《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2年寒假期间高校实验室安全工作的通知》
设备与实验室管理处
2022年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