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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相关单位:
根据《医学部关于开展2022年春季实验室安全检查的通知》的工作安排,对照《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21)》,基础医学院、药学院、公共卫生学院、护理学院、医学人文学院、药物依赖所、精准医疗多组学研究中心、医药卫生分析中心、生物医学工程系、实验科学动物部、医学技术研究院等单位于3月18日前完成自查自纠工作,并提交了各学院实验室安全检查自查报告。3月23-29日设备与实验室管理处联合保卫处,并邀请基础医学院、药学院和公共卫生学院9位专家,对各实验室进行了安全检查。
本次检查中药物依赖研究所、护理学院、医学人文学院、实验动物科学部、医学技术研究院未发现明显的安全隐患。
但部分实验室依然存在一定安全隐患,检查中发现的各类安全隐患多达406项,涉及241个房间,较2021年末相比,存在更多的实验室安全隐患。实验室安全隐患具体表现为:
部分隐患在近两年历次检查中反复发现,但一直未彻底改善。尤其是部分楼宇的实验室,因实验室需搬家,疏于对现有实验室的管理,存在实验室环境脏乱差、废旧仪器设备不及时报废、过期化学试剂不及时处置、管制类化学试剂做不到“双人双锁”管理等现象。
本次检查结果详见北京大学实验室安全检查系统(简称“检查系统”,使用说明见附件),相关问题隐患整改需要通过检查系统完成。请各学院管理员、各实验室安全员登录检查系统,查阅安全隐患,于2022年4月15日前10点前,完成整改并上传整改后的图片。后期,医学部将组织专家对各实验室整改情况进行复查。
需要特别指出的是,由于时间、人员有限,本次检查未能对照教育部安全检查项目逐一检查,同时也存在部分实验室未能进入的情况。建议实验室严格按照《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22)》及《北京市实验室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范(DB11/T 1191.2-2018)》所列项目逐条逐项进行自查以排除隐患,确保实验室安全。
建议各单位立即召开党政联席会议,专题讨论整改方案,落实安全责任制,尤其加强实验室安全准入培训,危险化学品的日常使用、存储等要从学院、系级层面统筹考虑。要将检查意见传达到每一个PI,并督促实验室落实。对危险性较大的安全隐患,应当立即整改;对因条件所限短期难以解决的,应拿出整改方案,限期完成;对于学院自身难以完成整改的,应当及时上报学校,统筹解决。对于存在安全隐患且不能及时整改的实验室及个人,根据《北京大学医学部实验室安全责任追究实施细则(试行)》进行处罚。
附件:
设备与实验室管理处
2022年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