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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2年夏季实验室安全检查发现问题整改的通知 北医设实(2022)处字3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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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相关单位:

  根据《医学部关于开展2022年夏季实验室安全检查的通知》的工作安排,对照《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22)》,基础医学院、药学院、公共卫生学院、护理学院、医学人文学院、药物依赖所、精准医疗多组学研究中心、医药卫生分析中心、生物医学工程系、实验科学动物部、医学技术研究院等单位于6月10日前完成自查自纠工作,并提交了各学院实验室安全检查自查报告。6月28-30日设备与实验室管理处联合保卫处,并邀请基础医学院、药学院和公共卫生学院6位专家,对各实验室进行了安全检查。

  本次检查中护理学院、医学人文学院、医药卫生分析中心在本次检查中未发现明显的安全隐患。

  但部分实验室依然存在一定安全隐患,检查中发现的各类安全隐患多达346项,涉及214个房间。实验室安全隐患具体表现为:

  一、     学院有安全责任体系、安全管理制度、培训准入制度等,但缺少有带文号的院系文件如党政联席会/办公会等纪要、通知或制度等明确其内容,部分实验室未得到落实相关制度,具体包括:部分实验室无实验室安全信息牌或信息不全的现象依然存在,部分实验室缺应急预案和值日台帐等文件;生物医学工程学系依然缺少对新入职员工的培训管理;多个实验室未能对洗眼器等设施进行检查、维护,部分实验室学生不会使用洗眼器。

  二、     实验室整体环境卫生有显著提升,但生理楼2、3层、药学楼部分实验室依然存在杂物堆积、阻塞通道等现象,药学楼414实验室人多物杂,过道拥挤,建议立即开展消防演练,根据实际需要打通疏散逃生路线。检查中基础医学院、公共卫生学院均有个别实验室未配应急备用钥匙,未能进入检查,建议各学院统一配备应急备用钥匙并集中存放、管理。

  三、     实验室工作人员防护意识不够,个别学生不穿白大衣;因天气炎热的原因,穿着短袖、短裤、凉鞋的实验室人员普遍存在;个别实验室内依然有存放食品、有饮食现象等;部分实验室未配备液氮使用的相关防护用品(如防冻手套等)。

  四、     化学安全问题依然是这次检查中发现的主要问题,化学废弃物未及时清理、废液桶缺标识及废液桶未放托盘内;部分实验室的化学试剂管理依然存在试剂标签不规范、试剂混放、管制类化学品未做到双人双锁管理、管制类化学品台账记录不规范、危化品直接堆放于地面、通风橱内堆放试剂、存放量超标等现象。

  五、     气瓶管理依然存在问题,部分实验室存在过期待报废钢瓶、空置气瓶未盖钢瓶帽、钢瓶无标牌、钢瓶不固定等现象;大多实验室已根据需求配置了氧气浓度报警器,但部分充电式氧气浓度报警器已没电,无人监管氧气浓度报警器的使用状况。

  六、     实验场所依然存在安全隐患。产业园13号楼多个实验室的通风橱出现故障后报修,但未得到有效处理,希望学院统一协调维修。产业园13号楼104实验室漏水问题,建议学院协助尽快维修处理。药学楼损坏的洗眼器尚未得到维修。临床药理研究所楼道缺少应急出口等消防标识。病理楼107实验室面积超过75平米,需两个门,目前只有一个门。中心实验楼免疫细胞照射室,需做好防渗水改造。部分实验室门上观察窗被遮挡。

  七、     用电安全、消防通道阻塞安全问题仍然存在。用电插座使用不当(老旧未及时更换、置于地面、放通风橱内),配电箱、冰箱和烘箱周边放置易燃物,室内堆放杂物阻塞消防通道等。基础医学院、临床药理研究所等单位部分实验室的冰箱使用超过十年,应及时更换。

  八、     生物安全管理仍需加强。生活垃圾与医疗废弃物混放;基础医学院部分实验室存在生物废弃物处置不规范的现象;临床药理研究所P2实验室在未完成备案手续前,暂停有关实验。

  部分隐患在近两年历次检查中反复发现,但一直未彻底改善。尤其是部分楼宇的实验室,因实验室需搬家,疏于对现有实验室的管理,存在实验室环境脏乱差、废旧仪器设备不及时报废、过期化学试剂不及时处置、管制类化学试剂做不到“双人双锁”管理等现象。

  

  本次检查结果详见北京大学实验室安全检查系统(简称“检查系统”,使用说明见附件),相关问题隐患整改需要通过检查系统完成。请各学院管理员、各实验室安全员登录检查系统,查阅安全隐患,于2022年7月7日前10点前,完成整改并上传整改后的图片。后期,医学部将组织专家对各实验室整改情况进行复查。

  需要特别指出的是,由于时间、人员有限,本次检查未能对照教育部安全检查项目逐一检查,同时也存在部分实验室未能进入的情况。建议实验室严格按照《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22)》及《北京市实验室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范(DB11/T 1191.2-2018)》所列项目逐条逐项进行自查以排除隐患,确保实验室安全。

  

  建议各单位立即召开党政联席会议,专题讨论整改方案,落实安全责任制,尤其加强实验室安全准入培训,危险化学品的日常使用、存储等要从学院、系级层面统筹考虑。要将检查意见传达到每一个PI,并督促实验室落实。对危险性较大的安全隐患,应当立即整改;对因条件所限短期难以解决的,应拿出整改方案,限期完成;对于学院自身难以完成整改的,应当及时上报学校,统筹解决。对于存在安全隐患且不能及时整改的实验室及个人,根据《北京大学医学部实验室安全责任追究实施细则(试行)》进行处罚。

  附件:

  1、《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22)》

  2、北京大学实验室安全检查系统学院管理员用户手册

  3、北京大学实验室安全检查系统房间负责人用户手册

  设备与实验室管理处

  2022年7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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