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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3年春季实验室安全检查发现问题整改的通知 北医设实(2023)处字8号

各相关单位:

  根据《医学部关于开展2023年春季实验室安全检查的通知》的工作安排,对照《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22)》,基础医学院、药学院、公共卫生学院、护理学院、医学人文学院、药物依赖研究所、精准医疗多组学研究中心、医药卫生分析中心、生物医学工程系、实验科学动物部、医学技术研究院、临床药理研究所、国际癌症研究院、云南白药国际医学研究中心、第三临床医学院等单位于3月31日前完成自查自纠工作,并提交了各学院实验室安全检查自查报告。4月3-13日设备与实验室管理处邀请基础医学院、药学院和公共卫生学院7位专家,对医学部校区及产业园区各实验室进行了安全检查。

  本次检查中护理学院、医学人文学院、药物依赖研究所、医学技术研究院、跨学部生物医学工程系、国际癌症研究院、第二临床医学院、肿瘤临床医学院未发现明显的安全隐患。

  本次检查除公共卫生学院部分实验室无备用钥匙外,实验室内整体卫生情况较好,用电安全、管制类化学品管理、气瓶管理等均有显著进步,本次检查发现各类安全隐患多达410项,涉及250个房间(或课题组)。具体情况如下:

  一、化学安全依然是本次检查发现的主要隐患之一。与以前历次检查相比,各实验室化学安全工作取得很大进步,尤其是试剂存量超标现象显著减少,但是仍然存在化学废弃物未及时清理、废液桶缺标识及废液桶未放托盘内的现象;部分实验室的试剂标签不规范、试剂混放、试剂叠放、管制类化学品未做到双人双锁管理、危化品直接堆放于地面等现象;个别实验室非防爆冰箱存放易燃易爆有机化学试剂。另外,气瓶管理仍存在气瓶附件不齐全、无钢瓶状态标识、部分气瓶未固定等现象,部分实验室密闭空间内惰性气体气瓶数量多但未安装氧气浓度报警器。医疗产业园13号楼一层部分已搬迁实验室内卫生条件差,遗留废旧药品、试剂、高压气体钢瓶、各类杂物等,部分药品、试剂因年代久远,标签难以辨认,高压气体钢瓶来源不明,无人管理。国重3号楼一层部分实验室已经开始重新装修,但仍有数个钢瓶未搬走。

  二、本次检查着重检查了各实验室特殊设备使用与管理情况,发现部分高温高压设备紧邻配电箱,部分冰箱、液氮罐、高温高压等设备未张贴警示标识,加热设备上放置杂物、无使用流程和联系人,部分特种设备未及时办理《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操作人员无《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等现象。另发现基础医学院多个实验室内冰箱超期服役。

  三、实验室整体环境卫生有显著提升,但部分实验室依然存在杂物堆积、阻塞通道现象,卫生楼西侧各层杂物、柜子、设备等放在楼道内,阻挡紧急逃生疏散通道。用电安全依然是常见的安全隐患之一,插线板不固定、配电箱下放置设备等现象普遍存在。

  四、生物安全隐患依然存在,个别实验室动物实验不规范。

  五、个别实验室工作人员防护意识不够,依然存在实验人员不穿防护服、个别实验室内饮食的现象,个别实验室冰箱内存放大量食品。

  六、部分实验室未张贴实验室安全信息牌或信息牌信息不全,部分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及值日台账记录不完整;新公卫楼部分实验室未配备备用钥匙。  

  本次检查结果详见北京大学实验室安全检查系统(简称“检查系统”,使用说明见附件),相关问题隐患整改需要通过检查系统完成。请各学院管理员、各实验室安全员登录检查系统,查阅安全隐患,于2023年4月21日10点前,完成整改并上传整改后的图片。对安全隐患大的实验室,设实处将向相应学院下发整改通知函;后期,医学部将组织专家与学院一起对各实验室整改情况进行复查。

  需要特别指出的是,由于检查时间及人员有限,本次检查未能对照教育部安全检查项目逐一检查,同时也存在部分实验室未能进入的情况。建议实验室严格按照《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23)》所列项目逐条逐项进行自查以排除隐患,确保实验室安全。

  

  建议各单位立即召开党政联席会议,专题讨论整改方案,落实安全责任制,尤其加强实验室安全准入培训,危险化学品的日常使用、存储等要从学院、系级层面统筹考虑。要将检查意见传达到每一个PI,并督促实验室落实。对危险性较大的安全隐患,应当立即整改;对因条件所限短期难以解决的,应拿出整改方案,限期完成;对于学院自身难以完成整改的,应当及时上报学校,统筹解决。对于存在安全隐患且不能及时整改的实验室及个人,根据《北京大学医学部实验室安全责任追究实施细则(试行)》进行处罚。

  附件:

  1、《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23)》

  2、北京大学实验室安全检查系统学院管理员用户手册

  3、北京大学实验室安全检查系统房间负责人用户手册

 

  设备与实验室管理处

  2023年4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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