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部、所)、中心:
根据 《北京大学医学部仪器设备维修基金使用管理办法》(北医【2017】部设实字41号)的规定,我处拟启动2023年度“仪器设备维修基金”(以下简称“基金”)申请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基金申请范围和条件:
(一)已加入医学部大型仪器预约共享平台并开放共享的设备;
(二)2022年度使用机时≥800小时/年;
(三)2023年度产生的维修费用;
(四)购买维保合同及单独购置配件的不在申请范围之内。
二、基金的资助比例:
对于符合申请条件的大型仪器设备,按2022年度使用机时数和开放共享绩效给予一定比例的维修经费资助。
三、基金的申请和审批
(一)申请人填写《北京大学医学部仪器设备维修基金申请表》(附件一),维修金额达到20万元的项目需成立专家小组进行论证,填写专家小组论证意见及《大额维修基金申请鉴定专家简介表》(附件二);
(二)《北京大学医学部仪器设备维修基金申请表》需经二级单位主管领导审核、签字盖章后,报设备与实验室管理处审批。审批通过后,按审批内容与金额,进行维修工作。
四、时间安排
请申请该基金的单位于10月31日前将纸质申请表报设备与实验室管理处(医学部行政1号楼311室)。
联系人:张老师,电话:82805022
张老师,电话:82802358。
附件二:大额维修基金申请鉴定专家简介表
设备与实验室管理处
2023年10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