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
根据《医学部关于开展2024年夏季实验室安全检查的通知》的工作安排,对照《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24)》,基础医学院、药学院、公共卫生学院、护理学院、医学人文学院、医药卫生分析中心、实验动物科学部、药物依赖研究所、生物医学工程系、精准医疗多组学研究中心、医学技术研究院、国际癌症研究院、云南白药国际医学研究中心、临床药理研究所及第一临床医学院、第二临床医学院、第三临床医学院、口腔医学院、临床肿瘤学院、精神卫生研究所等附属医院在医学部的实验室,于6月8日前完成自查自纠工作,并提交了各学院实验室安全检查自查报告。6月11-18日设备与实验室管理处邀请基础医学院、药学院、公共卫生学院、实验动物科学部及第三临床医学院等12位专家,对医学部校区及产业园区各实验室进行了安全检查。
本次检查发现各实验室内整体卫生情况较好,实验室内饮食现象显著减少,护理学院、医学人文学院、实验动物科学部、药物依赖研究所、医学技术研究院、第三临床医学院医学部实验室、精神卫生研究所等单位未发现明显的安全隐患;产业园12号楼3、4、5层各实验室对以往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进行了全面整改,实验室安全管理成效显著,未见明显安全隐患;但其他单位的实验室仍有379项安全隐患,涉及244个房间或课题组,具体情况如下:
一、化学安全依然是本次检查发现最多隐患方面之一,主要表现为化学实验室易燃易爆试剂未存放在防爆冰箱内、冰箱中存放试剂量大且摆放凌乱、部分实验室易制毒、易制爆等管控试剂存放及台账记录不规范、废弃物处置不规范(如无固定区域、无警示标识、废液桶无托盘、无投放记录、与生活垃圾混放等)、试剂瓶无标签或标签不规范、部分放试剂的实验台无挡板等。其中实验室废弃物处置不规范比较普遍。
二、气瓶存放不符合相关要求的现象依然存在,如非气瓶间内存放过多气瓶、不正确使用钢瓶帽、钢瓶未有效固定、未悬挂钢瓶使用状态标识、应报废钢瓶未及时处置、气路标签错误等诸多安全隐患。设备与实验室管理处对气瓶隐患多且一直未有效整改的相关实验室下发整改通知,责令其限期整改。
三、用电不符合国家标准(导则)和行业标准也依然是本次检查中常见的安全隐患,主要表现未插线板未能有效固定、配电箱被遮挡、使用不符合规定的插座等。
四、部分实验室存在加热设备无高温警示标识、无操作说明及注意事项、无联系人,部分高压灭菌锅无作业人员证,未使用的吹风机没有断电,烘箱周边存放易燃物等隐患。生理楼2、3层多个实验室的冰箱已远超10年使用期限,需注意电路老化等隐患。
五、部分学院忽视了对教学实验室的安全管理,解剖楼部分教学实验室未张贴实验室安全信息牌、找不到相关联系人未能进入检查;解剖楼一层有房间无任何信息但内部存放实验动物。产业园13号楼有动物实验室大小鼠混放现象;卫生楼部分动物实验室环境不符合要求。
六、部分实验室学生学习休息区与实验区不能分开,有实验室内饮食的现象。夏季天气较热,学生做实验不穿实验服现象较普遍。部分实验室无安全信息牌、消防通道堵塞,科技楼北楼16层、卫生楼西侧、产业园区13号楼4层部分实验室堆放大量杂物,环境脏乱差。
本次检查结果详见北京大学实验室安全检查系统(简称“检查系统”,使用说明见附件),相关问题隐患整改需要通过检查系统完成。请各学院管理员、各实验室安全员登录检查系统,查阅安全隐患,于2024年6月28日10点前,完成整改并上传整改后的图片;后期,医学部将组织专家与学院一起对各实验室整改情况进行复查。
需要特别指出的是,由于检查时间及人员有限,本次检查未能对照教育部安全检查项目逐一检查,同时也存在部分实验室未能进入的情况。建议实验室严格按照《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24)》所列项目逐条逐项进行自查以排除隐患,确保实验室安全。
建议各单位立即召开党政联席会议,专题讨论整改方案,落实安全责任制,尤其加强实验室安全准入培训,危险化学品的日常使用、存储等要从学院、系级层面统筹考虑。要将检查意见传达到每一个PI,并督促实验室落实。对危险性较大的安全隐患,应当立即整改;对因条件所限短期难以解决的,应拿出整改方案,限期完成;对于学院自身难以完成整改的,应当及时上报学校,统筹解决。对于存在安全隐患且不能及时整改的实验室及个人,根据《北京大学医学部实验室安全责任追究实施细则(试行)》进行处罚。
附件:
设备与实验室管理处
2024年6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