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落实国家政府采购“放管服”政策,规范采购流程,提高设备采购效率与采购质量,保障教科研工作的顺利进行,设备与实验室管理处将开展医学部仪器设备采购相关制度专项检查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一、检查内容
依据《北京大学仪器设备采购管理办法》第十一条规定,各单位应当履行相应的采购职责,主要包括:
1. 采购审批体系、审批职责权限、审批依据;
2. 采购项目的立项和预算申报;
3. 拟购仪器设备调研、采购需求、价格测算、采购论证;
4. 落实设备的安装运行条件、落实采购预算;
5. 采购申请的提交、审核;
6. 代表参加项目采购评审会等活动授权;
7.采购合同签署、合同履行;
8. 采购项目的验收;
9. 供应商履约情况评估、供应商追究;
二、检查安排
本次专项检查活动时间为2024年9月12日——10月15日。
(一)自查整改。各二级单位依据学校近期印发的制度要求,查漏补缺,完善本单位仪器设备管理规定。
(二)材料报送。各二级单位于10月15日前提交本单位采购规章制度电子版压缩包(zip、rar)至邮箱yjj@bjmu.edu.cn。
(三)学校核查。设实处将对各二级单位的规章制度进行检查备案。
三、学校印发的相关制度参考
1.《北京大学仪器设备采购管理办法》(校发〔2022〕47号);
2.《关于医学部设备采购管理系统启用的通知》(北医〔2021〕部设实字191号);
3. 关于落实《关于调整学校仪器设备招标采购限额标准和竞价采购目录的通知》的通知(北医设实〔2020〕处字3号);
4. 《关于加强北京大学医学部仪器设备履约验收的通知》(北医设实〔2023〕处字26号);
5. 《北京大学医学部合同管理办法》(北医〔2023〕部字55号)。
附件:仪器设备采购制度文件
设备与实验室管理处
2024年9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