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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大学医学部关于压力容器操作持证培训的通知

  

各相关单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国务院令第373号)、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关于发布《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考核规则》的公告(2019年第24号)、北京市《关于公布全市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和无损检测人员考试机构的通知》等文件,明确规定“锅炉、压力容器、电梯、起重机械、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的作业人员及其相关管理人员(以下统称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考核合格,取得国家统一格式的特种作业人员证书,方可从事相应的作业或者管理工作”。

  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24年)第13.2.1(275)条规定“快开门式压力容器操作人员、移动式压力容器充装人员、氧舱维护保养人员,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员应取得相应的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和作业人员证,持证上岗,并每4年复审1次”。

  根据北京市特种设备作业安全管理规定,从事特种设备操作(包括:快开门压力容器,注:压力大于或者等于0.1Mpa、容积大于或者等于30L且内直径(非圆形截面指截面内边界最大几何尺寸)大于或者等于150mm),必须持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颁发的“快开门压力容器操作证R1”方可开展实际操作工作。

  经咨询,北京市特种设备操作人员考试为免费,师生可参考《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考核规则》(TSG Z6001-2019)(内有考试大纲,详见附件1)自行学习,联系北京市特种设备检测中心考试中心(http://www.bseic.com.cn/,电话:010-57520747),现场报名预约考试,考试包括理论考试和实操考试,考核合格后可获得证书。

  为帮助师生通过考试,医学部根据各单位师生的需求,联系相关职业培训机构组织(北京市西城区方向职业技能培训学校)开展集中培训,理论课培训将采取线上网课的学习方式,实际操作培训与考试安排在同一天,培训费用为1000元/人,费用由各课题组自付给培训机构,要求课题组(有特种设备,但还没有人员取得操作证的)至少派一人参加。参加培训的师生,请提供:

  1.《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资格申请表》(见附件2,非京籍需加盖单位公章);

  2.身份证复印件1份;

  3.学历证明(毕业证)复印件1份;

  4.两寸高清白底彩色照片2张及电子版照片一份(注:纸质及电子照必须同底版)

  请各单位于10月25日(星期五)前将电子版申请文件汇总后,发送至邮箱:1906587660@qq.com,纸质文件快递至:北京市西城区德胜门东滨河路3号C座205王老师(收)电话130-0101-8157。具体培训、考试时间另行通知。参加培训机构集中学习的师生,培训机构将协助完成考试报名手续。

  

  培训机构联系人:王老师

  联系电话:13001018157

  设实处联系人:梁老师

  联系电话:82802393

  

  

  附件:

  附件1、《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考核规则》(TSG Z6001-2019)

  附件2、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资格申请表

  

  

  北京大学医学部设备与实验室管理处

  2024年10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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