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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学部关于开展2025年实验室辐射安全专项检查的通知

各相关单位:

为确保医学部辐射相关实验室安全有序运行,及时发现并排除辐射安全隐患,根据教育部《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25 年)》和《北京大学医学部辐射安全与防护管理制度》,设备与实验室管理处与医学部放射防护委员会办公室组成检查组将开展医学部2025年实验室辐射安全专项检查,对涉及辐射工作的场所及实验室进行检查。

一、检查时间及范围

11月20日 9:00-11:30 中心楼辐射相关实验室;

11月20日14:00-16:00 科技楼、卫生楼、公卫楼、动物部小院辐射相关实验室;

11月21日10:00-11:00 产业园辐射相关实验室。

二、整改时间

检查组将检查结果提交北京大学实验室安全检查系统。请各实验室房间负责人登录系统查看检查结果,并于12月1日前提交整改情况。

三、主要检查内容

1、辐射安全和防护管理制度、辐射事故应急措施、操作规程的制定及张贴;

2、安全警示标识(辐射安全标识、灯亮勿入标识等),安全联锁及有关监控装置;

3、含源仪器、非密封放射性物质、射线装置使用台账,相关仪器定期检修维护记录;

4、环境辐射水平日常监测记录,检测设备(α、β表面污染仪及X、γ辐射剂量率仪等)的配制及年检情况;

5、辐射工作人员培训、安全准入考试、持证上岗情况,有辐射安全培训记录本;临时辐射工作人员需参加《北京大学实验室安全教育考试系统》中的“实验室辐射安全与防护”课程考试并获得证书;

6、辐射工作人员个人剂量计的规范佩戴、定期送检,个人剂量档案记录;

7、临时剂量计(直读型)使用记录(实时剂量、累计剂量等)及年检情况;

8、辐射工作人员健康状况管理情况,包括:定期体检、职业健康监护档案记录等;

9、放射性物品库的出入库记录,放射性废物的存放与处置等日常管理工作;

10、防护设备及用品配备情况。

请各单位做好准备工作,同时配合检查组进行检查,并就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整改。

设备与实验室管理处

2025年11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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