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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6年秋季实验室安全检查发现问题整改的通知 北医设实(2026)处字26号

各相关单位:

根据《医学部关于开展2026年秋季实验室安全检查的通知》的工作安排,对照《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26)》,医学部各学院及附属单位于9月11日前完成自查自纠工作,并提交了各学院实验室安全检查自查报告。9月15-17日设备与实验室管理处联合保卫处邀请基础医学院、药学院、公共卫生学院、实验动物科学部、临床高等研究院、药物依赖所的15位专家,对医学部校区、产业园区及新燕园校区的各实验室进行了安全检查。

各单位在自查报告中对各实验室安全档案建设情况进行了汇总,并提出了意见和修改建议。

现场检查中专家们首先对二级单位的实验室安全管理档案进行了检查,各单位均有实验室重要危险源清单及管控方案,但部分单位材料不全、管控方案需进一步完善;各单位均有过夜通宵实验审批制度,但部分单位审批材料不全;部分单位未按时对一级实验室进行安全检查、无检查记录;实验室安全风险评估工作需进一步推动,大部分单位人才培养类风险评估材料不全。

在实验室检查中,发现有279项安全隐患,涉及200个房间或课题组,具体情况如下:

一、化学安全依然是本次检查发现最多隐患之一。

第一,危化品存放及管理不符合规定要求,较为突出问题为:部分实验室危化品超量存放、危化品存放不规范(如:固液混放、氧化剂与还原剂未分柜存放,管控类试剂与一般危化品混放、试剂叠放);部分实验室易制毒、易制爆等管控试剂未上锁或无台账及台账记录不规范;危化品电子台账尚未健全;试剂瓶标签不清晰/缺失/不规范;部分实验室试剂瓶敞口放置。

第二, 实验气体管理依然存在较多隐患,主要表现为部分实验室气瓶未有效固定、气瓶附件不全(闲置气瓶无气瓶帽)、无使用状态标识,部分实验室未安装氧气浓度报警器或安装氧气浓度报警器高度不规范、氧气浓度报警器未定期检测(氧气浓度不在正常范围,但未报警),部分气瓶老旧未及时进行安全检测应更换或报废。

第三, 危险化学废弃物管理不规范是实验室中普遍存在且反复出现的隐患的问题,如危废存量太多、无固定存放区域、无警示标识或警示标识未更新、废液桶无托盘或无标签、生活垃圾与医疗废弃物混放的等,部分实验室使用破损的玻璃器皿。

二、部分实验室设备管理存在一定的安全隐患。主要表现为加热设备无高温警示标识、液氮罐无低温警示标识、部分高温或高转速设备无操作说明及注意事项、无联系人;烘箱或冰箱周围堆放杂物等;部分实验室的高温高电压仪器设备无操作规程、注意事项、使用记录和维护记录,部分设备已损坏但仍在使用。

本次检查重点检查了高压灭菌锅的使用情况及管理档案,多个实验室未取得《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高压灭菌锅尚在使用、未完成报废,部分实验室的高压灭菌锅未按时进行附件的检验(安全阀每年检验一次、压力表每半年检验一次),部分高压灭菌锅缺少使用记录、年检记录或维护记录,部分操作人员无“快开门压力容器操作证R1”,未严格落实“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年检查”的管理制度。

三、部分实验室用电不规范。主要表现为插线板未能有效固定、插线板串联使用、插线板固定在通风橱内使用、部分插线板连接多台大型仪器设备超负荷运行,多个实验室的配电箱被遮挡,部分实验室加热设备无人时未断电等。

四、部分实验室违规饲养实验动物,包括在通风橱内饲养、长期饲养、不同种类动物混养等。

五、部分实验室未安装或未及时更新实验室安全信息牌;部分实验室堆放杂物、消防通道堵塞、环境卫生差,部分实验室工作人员未穿防护服、部分实验室有违规饮食现象。

六、部分实验室使用酒精灯未配备灭火设施。

七、部分实验室无备用钥匙,未能进入检查。

本次检查结果详见北京大学实验室安全检查系统(简称“检查系统”,使用说明见附件),相关问题隐患整改需要通过检查系统完成。请各学院管理员、各实验室安全员登录检查系统,查阅安全隐患,于2026年9月30日10点前,完成整改并上传整改后的图片;后期,医学部将组织专家与学院一起对各实验室整改情况进行复查。

需要特别指出的是,由于检查时间及人员有限,本次检查未能对照教育部安全检查项目逐一检查。建议实验室严格按照《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26)》所列项目逐条逐项进行自查以排除隐患,确保实验室安全。

对本次检查及自查发现的重大事故隐患(例如:危化品超量存放、违规储存;未取得《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的》高压灭菌锅尚在使用、未取得“快开门压力容器操作证R1”人员使用高压灭菌锅;涉及重要危险源的实验室尚未开展风险评估工作等),建议各二级单位召开党政联席会议,按照北京市教育委员会等九部门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强化北京地区高校实验室安全管理主体责任的若干措施》(见附件4)《教育系统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指南》(附件5)《特种设备重大事故隐患判定准则》(附件6),专题讨论整改方案,落实安全管理责任。结合本单位学科特点与实际进一步完善制度、操作规程,实现实验室安全教育、人员准入、日常巡查整改、风险评估等全流程管理。各二级单位要将检查意见传达到每一位PI,督促实验室落实整改工作并严格审核整改情况,确保实验室安全检查、隐患整改工作形成闭环管理。对危险性较大的安全隐患,应当立即整改;对因条件所限短期难以解决的,应拿出整改方案,限期完成;对于学院自身难以完成整改的,应当及时上报医学部,统筹解决。对于存在安全隐患且不能及时整改的实验室及个人,根据《北京大学医学部实验室安全责任追究实施细则(试行)》进行处罚。

附件:

1、《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26》

2、北京大学实验室安全检查系统学院管理员用户手册

3、北京大学实验室安全检查系统房间负责人用户手册

4、北京市教育委员会等九部门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强化北京地区高校实验室安全管理主体责任的若干措施》

5、《教育系统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指南》

6、《特种设备重大事故隐患判定准则》

设备与实验室管理处

2026年9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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