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实验室:
3月21日,重庆大学通报:2026年3月20日19:05,该校科学城校区虎溪校园一实验室发生一起安全事故,造成1名学生经抢救无效死亡,3名学生受伤。北京市教育委员会3月23日发布《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开展全市教育系统校园安全检查工作的通知》,将于3月24日至4月30日,在全市教育系统(含部委属院校)开展校园安全检查工作。
为进一步加强医学部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保障师生生命财产安全与科研教学工作平稳有序,筑牢校园安全防线,请各单位、实验室务必切实压紧压实全员安全责任,全面排查消除实验室安全隐患:
一、全面排查氢气等易燃气体钢瓶,及时完成信息报备
请各单位全面自查、统计本单位实验室内是否有氢气、乙炔、甲烷、乙烷、丙烷、丁烷、硅烷、环氧乙烷、液化石油气、氨气、一氧化碳、乙烯、丙烯、异丁烯等易燃气体钢瓶及其使用是否规范,须第一时间向设备与实验室管理处完成报备,报备联系电话:82801311/82801646,坚决杜绝漏查、瞒报情况。
氢气发生器操作、各类产生氢气的实验等高危环节,必须在通风橱等通风条件下规范开展操作,实验区域需严格远离热源、火源,设置明显安全警示标识。
二、抓实实验风险评估,强化重点环节管控
各单位须严格落实实验前风险评估制度,依照《关于加强实验室安全风险评估工作的通知》(见附件1),对所有在北京大学医学部实验室开展的所有教学、科研实验工作进行安全风险评估工作。
三、加强设备及相关管路维护,从源头上消除隐患
各单位要建立实验室设备、管路常态化维护维修机制,定期对各类仪器设备、气体输送管路、电路管线、水电气阀门等进行全面检查与养护,重点排查氢气相关设备、高压容器、气瓶管路的密封性、稳定性,及时更换老化、破损、失灵部件。气瓶使用需做到有效固定、防倒防晒、远离热源,并按要求加装报警器。特种设备须严格执行持证操作制度,从硬件源头消除各类安全隐患,确保设备设施合规安全运行。
四、规范危化品全流程管理,严控存放与处置风险
各单位须严格遵守实验室危险化学品管理规定,加强对易制爆、易制毒管控化学品的管理,加强对危化品台账的管理,充分利用校内危险化学品库房存储资源,按需领用、合理配制危化品,坚决杜绝私购、超量存放、禁忌物品混存等行为。危化品须分类入专柜存放,易制爆、第一类易制毒类化学品严格落实双人双锁管理,第二、三类易制毒类化学品上锁保存,做到标签清晰、账实相符。具有危险性质的自配溶液按需配制,不长期储存,规范处置。及时梳理实验室危险化学废物,严格分类收集、规范暂存,及时提交危废回收申请,严禁随意倾倒、堆积危废。
五、严守实验操作规范,杜绝各类习惯性违章
全体实验人员必须严格执行实验室各项操作规程,实验前做好充分准备,不擅自更改实验方案、不开展未经审批的实验。实验时不能脱岗,通宵实验及危险性实验须两人在场并事先严格审批,夜间不得开展危险性实验,学生开展实验须有导师或相关实验室安全管理人员指导。
实验中规范做好个人防护,穿戴实验服、护目镜、防护手套,长发束起,严禁穿拖鞋、短裤、裙装进入实验室。人员离开实验室时要检查水、电、气、门、窗。
六、压紧压实全员责任,严格落实安全管理制度
各单位须严格落实实验室安全责任制,明确实验室负责人、安全员、实验人员各自安全职责,做到责任到人、岗责清晰、履职到位。实验室负责人及安全员需切实履行指导、监督、检查职责,强化实验前岗前培训与实验过程全程监管,严把准入关、操作关、巡查关、离场关,全体实验人员须正视操作规范、严格履行安全要求、服从现场管理,不冒险、不蛮干、不心存侥幸。
七、开展全面自查自纠,实现安全隐患清零
请各单位即日起组织所属实验室开展全覆盖安全自查自纠工作,根据《北京市实验室危险化学品隐患自查清单》(见附件2),对照实验室基础管理、建(构)筑物管理、安全设施管理、储存基本要求、实验室储存、危险化学品储存柜、专用储存室、气瓶间、危险化学品管理与使用、危险化学品实验与储存过程安全管理等隐患分类,对制度与责任、分级分类与准入、实验风险评估、危险化学品管理、气瓶与特种设备使用、水电气安全、通风与消防、实验行为与个人防护、废弃物管理等重点排查内容,逐项核查、逐一整改,做到排查不留死角、整改不留盲区。对自查发现的问题立即整改,确保立行立改、整改到位。无法立即整改的须制定专项整改方案,明确整改时限、责任人员与管控措施,及时上报相关部门,强化风险管控与闭环管理。
请各单位将实验室安全管理各项要求落到实处、抓出实效,全面消除各类安全隐患,共同守护实验室平安,筑牢平安校园坚实防线。
附件1:《关于加强实验室安全风险评估工作的通知》
附件2:《北京市实验室危险化学品隐患自查清单》
设备与实验室管理处
2026年3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