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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3年冬季实验室安全检查发现问题整改的通知 北医设实(2023)处字39号

各相关单位:

  根据《医学部关于开展2023年冬季实验室安全检查的通知》的工作安排,对照《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23)》,基础医学院、药学院、公共卫生学院、护理学院、医学人文学院、医药卫生分析中心、实验动物科学部、药物依赖研究所、生物医学工程系、精准医疗多组学研究中心、医学技术研究院、第一临床医学院、第二临床医学院、第三临床医学院、口腔医学院、临床肿瘤学院、精神卫生研究所、国际癌症研究院、云南白药国际医学研究中心、临床药理研究所等单位于12月8日前完成自查自纠工作,并提交了各学院实验室安全检查自查报告。12月13-20日设备与实验室管理处邀请基础医学院、药学院、公共卫生学院及实验动物科学部等12位专家,对医学部校区及产业园区各实验室进行了安全检查。

  本次检查发现各实验室内整体卫生情况较好,实验室内个人防护较好,实验室内饮食现象显著减少,护理学院、医学人文学院、医学技术研究院、精准医疗多组学研究中心、临床肿瘤学院、临床药理研究所等单位未发现明显的安全隐患;但其他单位的实验室仍有诸多安全隐患,具体情况如下:

  一、化学安全依然是本次检查发现最多的隐患,包括气体钢瓶管理不当、化学品保存不当、实验废弃物处置不当等,具体表现为气体钢瓶无使用状态标识、无气瓶帽或未正确使用气瓶帽,气体钢瓶放置在暖气、阳光下或配电箱周围,部分实验室存放较多气体钢瓶但未放置氧气浓度报警器,易燃气体钢瓶实验室缺乏与气体浓度报警器联动的通风设施,长期未使用气体钢瓶没有及时处理等;试剂瓶无标签或标签脱落、标签不规范的现象较多,部分老旧实验室放试剂的实验台架未设置挡板,部分实验室存在试剂叠放、试剂混放的现象,部分实验室易制毒试剂未上锁、易制爆试剂未双人双锁管理、台账记录混乱,部分实验室试剂存放超量,部分实验室易燃易爆试剂存放在非防爆冰箱中,部分实验室试剂存放在通风橱内,部分实验室仍存在废液桶、试剂瓶不盖盖子的现象;生活废弃物与实验废弃物混放、实验废弃物未划分放置危废区域、废液桶无投放记录、废液桶不贴标签、废液桶无托盘、危废存放过多未及时处置、无危废警示标识或警示标识未及时更新,使用破损玻璃仪器等。

  二、仪器设备未标注明确的管理人员及联系方式也是实验室中常见的问题;部分高温高压加热设备或液氮罐未张贴安全警示标识、未张贴安全操作规程;部分实验室公用空间存放的冰箱未张贴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三、插线板未固定依然是实验室中常见的安全隐患;部分实验室存在堆放杂物阻档了消防设施或消防通道、配电箱被遮挡、消防标识被遮挡等现象。

  四、部分实验室未张贴实验室信息牌、部分实验室信息牌未标注危险源及防护方式、个别实验室有饮食现象,部分实验室未配备备用钥匙,部分实验室环境杂乱。产业园13号楼一层部分实验室长期无人使用无人管理。

  五、部分实验室值日制度缺失,个别实验室学生不会使用洗眼器、不知道气体钢瓶使用注意事项,实验室内部培训不到位。

  本次检查结果详见北京大学实验室安全检查系统(简称“检查系统”,使用说明见附件),相关问题隐患整改需要通过检查系统完成。请各学院管理员、各实验室安全员登录检查系统,查阅安全隐患,于2023年12月29日10点前,完成整改并上传整改后的图片;后期,医学部将组织专家与学院一起对各实验室整改情况进行复查。

  需要特别指出的是,由于检查时间及人员有限,本次检查未能对照教育部安全检查项目逐一检查,同时也存在部分实验室未能进入的情况。建议实验室严格按照《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23)》所列项目逐条逐项进行自查以排除隐患,确保实验室安全。

  建议各单位立即召开党政联席会议,专题讨论整改方案,落实安全责任制,尤其加强实验室安全准入培训,危险化学品的日常使用、存储等要从学院、系级层面统筹考虑。要将检查意见传达到每一个PI,并督促实验室落实。对危险性较大的安全隐患,应当立即整改;对因条件所限短期难以解决的,应拿出整改方案,限期完成;对于学院自身难以完成整改的,应当及时上报学校,统筹解决。对于存在安全隐患且不能及时整改的实验室及个人,根据《北京大学医学部实验室安全责任追究实施细则(试行)》进行处罚。

  

设备与实验室管理处

  2023年12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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