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
根据《医学部关于开展2024年春季实验室安全检查的通知》的工作安排,对照《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23)》,基础医学院、药学院、公共卫生学院、护理学院、医学人文学院、医药卫生分析中心、实验动物科学部、药物依赖研究所、生物医学工程系、精准医疗多组学研究中心、医学技术研究院、第一临床医学院、第二临床医学院、第三临床医学院、口腔医学院、临床肿瘤学院、精神卫生研究所、国际癌症研究院、云南白药国际医学研究中心、临床药理研究所等单位于4月7日前完成自查自纠工作,并提交了各学院实验室安全检查自查报告。4月9-17日设备与实验室管理处邀请基础医学院、药学院、公共卫生学院及实验动物科学部等11位专家,对医学部校区及产业园区各实验室进行了安全检查。
本次检查发现各实验室内整体卫生情况较好,实验室内个人防护较好,实验室内饮食现象显著减少,护理学院、医学人文学院、精准医疗多组学研究中心、医学技术研究院、第一临床医学院、第二临床医学院、第三临床医学院、临床肿瘤学院等单位未发现明显的安全隐患;但其他单位的实验室仍有424项安全隐患,涉及272个房间或课题组,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检查着重检查了各实验室中气体钢瓶的使用状态,气瓶管理不当也是本次检查中存在最多的安全隐患之一,主要表现为气瓶未有效固定、气瓶帽使用不当、存放多个气瓶的房间未放置氧气浓度报警器、部分长期未使用的气瓶无使用状态二维码或二维码显示气瓶检验已过期、无气瓶相关信息等,建议相关实验室尽快与供货商联系,确认钢瓶是否是安全状态。《气体钢瓶状态查询方法》详见附件1。
二、化学安全依然是本次检查发现最多的隐患之一,主要表现为试剂瓶无标签或标签不规范、部分放试剂的实验台无挡板、试剂堆放在配电箱下、部分实验室存在试剂叠放混放的现象、部分实验室易制爆易制毒等管控试剂存放及台账记录不规范等。实验室废弃物处置不当比较普遍,如无危废标识或标识未更新、无固定的危废存放区、危废桶未贴标签、无危废投放记录、生活垃圾与医疗废弃物混放等等。
三、设备管理存在较多的安全隐患:表现为仪器设备未标注明确的管理人员及联系方式、冰箱周边放置易燃物、部分高速高温高压加热设备或液氮罐未张贴安全警示标识、未张贴安全操作规程;部分高压加热设备未张贴《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和《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
四、部分实验室未张贴实验室信息牌、部分实验室信息牌未标注危险源及防护方式、个别实验室有饮食、在实验室内睡觉等现象,部分实验室未配备备用钥匙,部分实验室环境杂乱,部分实验室值日制度缺失。
个别实验室存在气瓶管理和明火电炉使用的较大安全隐患,设实处将下发整改函,请相关实验室立即整改并答复。
本次检查结果详见北京大学实验室安全检查系统(简称“检查系统”,使用说明见附件),相关问题隐患整改需要通过检查系统完成。请各学院管理员、各实验室安全员登录检查系统,查阅安全隐患,于2024年4月26日10点前,完成整改并上传整改后的图片;后期,医学部将组织专家与学院一起对各实验室整改情况进行复查。
需要特别指出的是,由于检查时间及人员有限,本次检查未能对照教育部安全检查项目逐一检查,同时也存在部分实验室未能进入的情况。建议实验室严格按照《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23)》所列项目逐条逐项进行自查以排除隐患,确保实验室安全。
建议各单位立即召开党政联席会议,专题讨论整改方案,落实安全责任制,尤其加强实验室安全准入培训,危险化学品的日常使用、存储等要从学院、系级层面统筹考虑。要将检查意见传达到每一个PI,并督促实验室落实。对危险性较大的安全隐患,应当立即整改;对因条件所限短期难以解决的,应拿出整改方案,限期完成;对于学院自身难以完成整改的,应当及时上报学校,统筹解决。对于存在安全隐患且不能及时整改的实验室及个人,根据《北京大学医学部实验室安全责任追究实施细则(试行)》进行处罚。
附件:
设备与实验室管理处
2024年4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