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
为提升医学部实验室安全管理水平,确保实验室安全有序运行,保障师生生命财产安全,本着以查促建的原则,根据教育部《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24 年)》(附件1)和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印发《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规范》的通知(教科信厅函)〔2023〕5号(附件2)、《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4年度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工作的通知》(教科信厅函[2024]11号)、教育部关于印发《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分级分类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教科信[2024]4号)(附件3)等文件的要求,设备与实验室管理处将开展医学部2024年度实验室安全相关制度的专项检查,具体安排如下:
一、检查范围
医学部实验室安全各相关二级单位。
二、检查方式与时间安排
本次安全检查采取自查整改与医学部检查的方式。
2024年5月20日——8月30日,各院(系、所、中心)按着《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24 年)》《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规范》《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分级分类管理办法(试行)》等文件中要求,对本单位的实验室安全责任体系、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安全工作奖惩制度、安全工作队伍、教育培训、安全准入、危险源的分类分级管理及应急预案、安全检查情况等,进行自查,查漏补缺,准备好相关文档备查,并于8月30日前提交《医学部实验室安全相关管理制度专项检查自查表》(见附件4),同时提交实验室安全相关规章制度、应急预案的电子版等材料,所有材料以压缩包(zip、rar)形式上传至实验室安全检查系统(http://labsafety-check.pku.edu.cn/page/#/)。
2024年8月31日——9月20日,医学部设实处将组织专家组,逐个走访各学院检查相关文件、记录,提出整改建议。
2024年9月21日——10月18日,各单位根据医学部专家组建议进行整改,并于10月18日前提交整改报告至实验室安全检查系统(http://labsafety-check.pku.edu.cn/page/#/),整改报告需提交检查中发现的缺漏文件,或者提交整改计划方案,后期设实处将继续跟进。
三、检查主要内容
1、实验室安全责任体系建设情况;
2、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及细则的建设与执行情况,具体包括:
(1)安全检查制度
(2)安全教育培训与准入制度
(3)项目风险评估与管控制度(包含项目安全准入的内容)
(4)危险源全周期管理制度
(5)安全应急制度(含应急预案和应急演练制度)
(6)实验室安全事故上报制度
(7)实验室分级分类管理办法
(8)实验室安全奖惩管理办法
(9)通宵实验审批制度
(10)实验室安全隐患举报制度
3、安全工作队伍(含安全员和安全检查等)建设情况;
4、安全教育培训、安全文化建设情况;
5、安全准入(含项目准入、人员准入)执行情况;
6、危险源的分类分级管理及应急预案院;
7、学院层面安全检查情况等。
四、填报《学院安全工作队伍人员信息表》(附件5)
学院层面实验室安全工作队伍:由党政负责人、分管实验室安全领导、院系实验室安全助理或安全主管(如学院院办负责人、直属单位安全工作具体负责人、平台安全具体负责人等)等共同组成。
本数据将用于校园安全零报告系统、实验室安全检查系统中,以便于加强实验室安全管理沟通协调,推动实验室安全检查系统、试剂管理平台和安全教育考试系统三平台联动工作。填报数据后如有人员变化,请及时告知实验室管理办公室。
附件:
2、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印发《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规范的通知》(教科信厅函)[2023] 5 号
3、教育部关于印发《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分级分类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教科信[2024]4号)
设备与实验室管理处
2024年5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