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实验室:
为进一步规范实验室危险化学品(以下简称“危化品”)管理,强化安全风险防控,落实危化品全流程可追溯要求,提升实验室安全管理信息化水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危险化学品安全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等相关规定,医学部所有涉及危险化学品购买、使用、储存的实验室,需通过试剂管理平台(https://reagent.bjmu.edu.cn/)“台账管理”模块完成危险化学品的全流程台账记录,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请各单位严格遵照执行。
一、登记范围
全校各实验室所有购买、使用、储存的危险化学品,均需纳入电子台账登记范围,做到账实相符、底数清晰。各实验室需对现有危险化学品进行全面梳理、逐一核对,使用后需及时完成电子台账更新,确保台账信息与实际情况一致,实现动态管理。
二、工作安排及要求
1、各实验室需在本通知发布之日起6个月内,完成现有危险化学品的初始台账录入工作,后续做好台账的动态登记,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
2、学校及相关单位安全管理员将对各实验室危险化学品电子台账登记情况进行监督检查,重点核查台账的完整性、准确性。对未按要求完成台账登记、虚假登记、漏登漏报、台账与实际情况严重不符的实验室,将依据《北京大学医学部实验室安全责任追究实施细则(试行)》予以通报批评、责令限期整改、暂停试剂管理平台采购资格等处理。
3、各实验室需高度重视危险化学品电子台账登记工作,切实提高安全意识,将台账管理责任落实到人,严格执行相关管理规定,杜绝安全隐患。
4、管制类危化品(剧毒、易制爆、易制毒)及精神、麻醉药品仍须有纸板使用台账记录。
三、联系方式
操作过程中若遇到系统使用问题,请联系平台管理员82802393,或发送相关问题至邮箱sjb@bjmu.edu.cn。
附件:试剂平台电子台账模块具体操作流程
设备与实验室管理处
2026年5月20日